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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说社会黑、政府黑,但我要告诉你们,最黑最暴力的是颠倒黑白的网络!
看到王明远案子的都可能有所领受,切勿相信表面,理智应对一切。
有一句话说得好,谣言止于智者。
言归正传。
高坠尸检综合性较强,要结合现场勘查的结果方能做出最准确的报告。
下面我就来讲讲死者小斌身上的伤痕是如何造成的。
首先提供一下物证信息。
一直留在现场勘察的民警在现场二层缓台上发现一块微量染血的三角砖块和几片破裂的瓦器,经过对比与死者手腕和肘部的钝器挫裂伤(不是说钝器就一定是钝形凶器,不是说机械性暴力就一定是人为殴打)吻合,同时也在创口内外发现微量类似粉末状物质,基本已经确定是在跌落中发生过二次撞击,也就是说死者先接触的位置是二楼换台,随后才掉落在地面。,但为了保险起见,也是为了给出更明确的交代,我将提取的样本交到技术室进行鉴定。
死者口耳流血,原因有二。
口流血是肺破裂导致,耳流血是脑破裂所致。
其中口血很难在死后高坠中形成,简单来说活着体内有气,死者相反。就好比是一个气囊,坠落重力作用下气体外放,当肺脏高坠冲击作用下破裂,气体会将血液从气管内挤出,沿着口鼻喷溅或者是少许流出,程度因坠落高度、现场特点有明显不同。
综上所述。
死者小斌不是死后高坠,白话讲不是抛尸。再换句话讲,他坠前甚至是坠后短时间内还是活着的。
至于脑挫裂伤是高坠导致,而非人为,现场的血迹形态是最好的说明。如果非要再严格一点的话,死者线性骨折的头骨也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首先,如果是严格意义上的尖锐性钝器伤,所呈现的骨碎应该是放射性,也就是以钝形武器所造成的中心伤向四周扩散,这种伤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中间凹陷,四周线性破裂,和被子弹击中的防弹玻璃有些像。
就死者小斌的头骨破裂形态而言并不属于这一类钝伤,如果非要较真说是殴打所致也不是没有可能,但凶器一定是棍棒无疑。这一类武器撞击面大,力道均匀,是可以造成单一线性骨折,但是,重点还要还要结合皮表面伤痕。
棍棒殴打在皮表上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与棍棒吻合的,创缘不齐的,长线型挫裂伤,从这一点来看也与小斌的头顶伤口不同。再将所有的可能性排除后,最后一个即便再难以接受也都是真相。
小斌头顶伤可以确定是高坠形成,而非人为暴力。也就是说,小斌是生前高坠,也不存在坠前暴力,他身上所有的伤都可以用高坠来解释。
尸表检查完成,开始解剖。
右桡骨、右尺骨粉碎性骨折,小肋寸断刺入肝脏,脾肾破裂,肺内存在血性肺积水。同样也综合现场、法医经验进行判断,所有存在的致死伤都是因高坠造成。
法医工作结束以后我赶到检察院的会议室,将尸检报告提交给市委派的领导和东港分局刑警队的同事,然后就尸检报告结合现场走访与勘查结果以及一些证物、时间点、重点线索等建立了一个临时的讨论会,最终也一致确定了一个结论,小斌是意外高坠死而非网络上说的他杀。
结果有了,那么我们将要面临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让媒体和群众相信。
这很难办。
此时。
在检察院的接待室里,省市记者和代表群众正在等着我们的结果,接受采访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形象,所以会议上大家表态决定让负责案件侦办的东港区刑警队长和负责比案的法医,也就是我共同公布案件结果。
到了接待室的时候我很忐忑,还没等屁股坐下来这些记者就问了很多刁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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