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蒺藜山下,暮霭沉沉,整个草原笼罩在如烟的夜幕之中。
女真中军大帐之中,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亲自设宴接待宋朝的使者,一众金国重臣和大将作陪,包括大金国的二太子、四太子以及七公主。
宋金四年海上之盟,使者来往不知多少回,这是使金的宋朝使者规格最高的一次礼遇。
不只是赵皓以贵宾之礼相待,就是杨可世、韩世忠等六将也成为座上宾。虽然六将除杨可世之外,余者官阶都不高,但是在白天的比武大赛之中的表现,令女真人心服口服。
女真人一向粗鄙,原本就没有什么精致的菜肴,何况是在军营之中,只有大块的肉,大碗的烈酒。
不过说是烈酒,其实只是辛辣而已,度数并不高,女真人没有酿造出高浓度的酒。
席间觥筹交错,把酒言欢,纵使是最为高傲的完颜娄室等人,也变得极其低调起来,尤其是见得连赵皓这样的白脸公子,也能大亏吃肉,大碗喝酒毫不含糊,更是心中佩服。
席间,完颜阿骨打一高兴,便亲自签订了国书,双方就联盟破辽达成一致协议。
宋金各自进军攻辽,其中金军攻取辽上京与中京大定府,宋军攻取辽的西京大同府和南京析津府。灭辽后,燕云十六州还于宋,其余辽地尽归金国。
当完颜阿骨打在国书上盖上鲜红的大印之后,赵皓终于松了一口气。
使金的任务,圆满完成,如今只需确保活着回到汴京即可。
国书签订,宴会亦达到高潮,双方共同举杯欢庆。
突然,杨朴举杯向赵皓笑道:“陛下一向喜欢汉人的诗词,听闻公子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诗词歌赋,无所不通,今日盛会,可否请公子为陛下作词一首,做个纪念?”
话音未落,众女真将士轰然叫好。
尤其是完颜雪,更是一个劲的鼓掌喊好。
完颜阿骨打也是满脸笑意的望着赵皓,眼中充满些许期待之色。
赵皓冷眼望了一下杨朴,环顾了一下四周,脑海里思索了片刻,淡然笑说道:“好!”
完颜阿骨打贵为大金皇帝,他只是大宋的一个远房宗室,四品的官员,给完颜阿骨打作词原本没有什么不对。
只是这词要是做得不好,哪怕带上些许疑似谄媚的意思,他日就可能被那些士大夫们攻讦,背上对异族奴颜婢膝的黑锅。
这杨朴,并非存了什么好心,有点顺手挖坑的意思。
刚刚签订国书的笔墨纸砚尚未撤去,赵皓缓缓的走到书案之前,提起朱毫,饱蘸浓墨,挥笔而就,在宣纸上写上一两行字。
杨朴、完颜宗弼、宗望、完颜雪以及完颜希尹等人,纷纷围了上来。
“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宣纸上的两行大字,力透纸背,畅快淋漓,锋芒毕露,富有傲骨之气,如同断金割玉一般,正是瘦金体。
字固然惊艳,那起头两句词,更是气势磅礴,豪情猎猎,出笔不凡。
纵然是完颜雪那娇脆的声音念出,仍显作词者的铁骨铮铮,豪情壮志,令四周宗翰等熟读汉人诗词者忍不住叫好。
就这么两句,杨朴的脸上便已流露出失落的神色。
挖坑不成固然懊恼,最重要的是,他虽然号称大金第一文臣,这样的词句,他作不出来……
而七公主完颜雪,读着这两句词的时候,望向赵皓的眼神,已彻底沦陷。
赵皓只是稍稍停顿了一下,手上的朱毫继续挥洒而出。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何惜白发生!”
这首词是辛弃疾所书,此时的辛弃疾尚未出生,自然不会露陷,而且因为他的到来,辛弃疾还能不能写出这首词还难说,此刻顺手拿来,震慑鞑子,也不致埋没这首好词。
只是,他改了最后一句。
原文是“可怜白发生!”
辛弃疾是爱国的,但也是追求功名的。一战获胜,功成名就,既“了却君王天下事”,又“赢得生前身后名”,岂不壮哉!如果到此为止,那真够得上“壮词”。
然而在那个被投降派把持朝政的时代,并没有产生真正“壮词”的条件,以上所写,不过是辛弃疾孜孜以求的理想而已。
辛弃疾展开丰富的想象,化身为词里的将军,刚攀上理想的高峰,忽然一落千丈,跌回冷酷的现实,沉痛地慨叹道:“可怜白发生!”白发已生,而收复失地的理想成为泡影。想到自己徒有凌云壮志,而“报国欲死无战场”便只能在不眠之夜吃酒,只能在“醉里挑灯看剑”,只能在“梦”中驰逐沙场,快意一时……这处境,的确是“悲哀”的。
然而,又有谁“可怜”他呢?
君王和朝廷的无能,辛弃疾最终只能郁郁而终,历史的隧道里空自回响着“杀敌!杀敌!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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