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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中国老百姓肯花多少钱雇一个皇帝,但我们知道美国人民以5万美金的年薪雇了总统威尔逊,大英帝国的子民以3.5万英镑的年薪雇了英国首相阿尔奎斯,而中国历代皇帝,譬如颇为节俭的前明的崇祯和他的皇后,仅仅两个人吃到肚子里的日常伙食费,每年就有16872两白银,按粮价折算超过52万美元。中国的工资和物价水平比较接近当时的英国,就算阿尔奎斯一家的伙食开支占了总收入的30%,每年吃掉1万美元(8.3万人民币),崇祯夫妇(不算儿女和众妃子)吃掉的竟是人家的52倍。依此而论,阿尔奎斯首相家吃掉的1万美元可以看作人民愿意支付的第一家庭伙食费,视为合理的公共开支,而崇祯夫妇多吃的51万美元,就要视为法酬了。”
“所谓公共产品的价值,在土匪世界和帝国时代,只能根据“影子价格”——民主财政体制下的公共开支——估算一个大概。维护公共安全和兴修水利道路桥梁总是要花钱的,也是民众需要的。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官员们的工资也是应得的。皇帝或总统的工作复杂,责任重大,当然还应该享有高收入。不过,皇帝比总统多吃51倍,这笔开支实在无法从公共产品价值的角度去解释。即使不谈民主财政,作为大老板,明朝皇帝给自己最高级雇员一品文官开的俸禄,每年也不过1044石大米,约折2.2万美元。考虑到免税和物价变动因素,与英国首相的年薪相差不远,相当于崇祯夫妇半个月的伙食费。”
“所谓法酬,在帝国制度中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皇家和贵族的“工资外”收入,即崇祯比普京或克林*顿多出来的收入;二是官吏们通过潜规则攫取的收入。皇家和贵族的“工资外”收入类似股东收益,那是他们或他们的祖先流血牺牲打天下换来的。官吏的潜规则收入近似代理人的额外收益,那是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私下交易所得,这种灰色收入虽然不那么合法,但这笔账却不能不算在皇帝头上。”
“我们再看看明末巨寇李自成在“流寇主义”时期,一路烧杀抢掠。《明史纪事本末》说:“初,自成流劫秦、晋、楚、豫,攻剽半天下,然志乐狗盗,所至焚荡屠夷。”后来,连打了几个大胜仗,李自成“席卷河南,有众百万,始侈然以为天下莫与争,”觉得自己可能得天下了,便把江山看作自己的地盘。于是行为大变。“城下,贼秋毫无犯。自成下令曰:杀一人者如杀我父,淫一人者如淫我母。”
“那么您说李自成到底是流贼头目呢,还是仁义之师的领袖呢?这个问题不好答吧。事实上,李自成一直是暴力集团的好领导。作为暴力集团头子,李自成始终在追求血酬的最大化。流贼烧杀抢掠,追求一次性血酬的最大化;进城后秋毫无犯,追求打天下坐江山的长期法酬的最大化。”
一番话说的革命党的记者目瞪口呆,连吴宸轩也刮目相看,没想到这位老官僚居然如此深刻的思考了政府与社会,统治者和国家的关系,他能清醒的认识到统治阶层对于社会利益的超额攫取是必然的,但是也是必须有节制的,这让吴宸轩觉得不枉自己把大多数政务都压给这位老臣子是对的。
“所以我们北方联省自治政府清醒的意识到,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必然责任,为了维护好国家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征收税款必须程序合法、设计合理、征收有度、使用有法。才能真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这这里我提前向大家透露一下,我们北方联省自治政府决定在共和五年开始,在北方各省内推行税收听证会和税收使用情况公众监督机制,届时还欢迎诸位无冕之王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监督我方的税收分配和使用。在这里老朽先谢谢大家了!”说完一个罗圈揖,让众位记者好感顿生。
人家北方敢拍胸脯说税收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您这伟光正的中央革命政府还好意思的横征暴敛加上暗箱操作吗?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这下子各地的抗捐抗税运动更是风起云涌了,恨得正在比拼内力的乔夫乔帮主和新晋的宋遁初宋大掌门牙根痒痒,您这工商业发展的不亚于米英鬼畜,奥,合着您把政府收入的大部分都转移到国有单位的盈利上了,对税收的依赖自然下降了。南方的工商业大都和北方的两大商会联系密切,想让他们拿出银子来养着一帮嘴炮党魁是不可能的。
南京的第二季国会争夺战在一片阴霾中开战,第一回合的初选,公民党毫无疑问的当上了国会第一大党的地位,然后宋遁初才发现自己面临的是一个泥潭,不过更大的危险悄然袭来,而宋遁初还没有察觉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