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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是一个大胖子,这点是可以肯定的,杨峰目测了一下,体重至少在两百斤以上。
此刻的朱常洵满脸堆笑的模样跟寻常商铺里的掌柜没有什么区别,唯一区别的或许就是他身上那件只有亲王才能穿的八爪蟒袍了。
明史里记载,朱常洵纯粹就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货色,当李自成攻城的时候满城的文武恳求他出钱犒赏守城军队,但是这家伙却一毛不拔,最后李自成攻入城中后将他抓住,特地开了一个福禄酒会,将他洗刷干净后把他放入鼎里和一头鹿一起煮了,让全军将士一起享用。
不过这种说法却被后世的史学家们所鄙夷,毕竟朱常洵虽然贪杯好色横征暴敛,但起码的危机感还是有的,怎么会舍财不舍命到这种地步。
所幸明末一个比较有名的学者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里对这段历史曾有过比较详细的记载,当时朱常洵察觉到危机后,便召集了洛阳的将领,好言笼络之后并打开了库房搬出粮食和重金犒赏三军将士。
也正因为如此,李自成付出了不小的伤亡才拿下了洛阳。
拿下了洛阳后,李自成对于朱常洵这位始作俑者可谓是恨之入骨,抓住了他后召集众将前来,并当着众人的面割下了他的一大块肉,剁碎后跟鹿肉一起搅拌当成了下酒菜和众将一起分享。
而这段历史也被喜欢玩文字狱篡改历史的满清鞑子改编之后,直接写进了《明史》里。
此刻,这位另一个历史时空里被流寇给吃了肉的福王正热情的握着杨峰的手,“孤王早就听闻信国公的大名,只可惜未得一见,今日终于得偿所愿,实在是满心欢喜,还请信国公随孤王入府,里面已经准备好了酒宴,孤王要为信国公接风洗尘。”
杨峰微微一笑,不露痕迹的挣脱了他的手,这才说道:“末将谢过王爷的厚爱,只是如今末将麾下数万将士还在城外餐风露宿,作为全军统帅怎能抛下将士们先行享受。还望王爷能够允许末将安顿好三军将士后再来王府聆听王爷教诲。”
杨峰此言一出,周围不少人的脸色微微一变。
刚刚赶到的巡抚尹璐忠赶紧上前几步,不满的说道:“信国公,王爷邀您入府为您接风洗尘,您怎可辜负了王爷的一番好意?这可不是为臣之道。”
杨峰哈哈笑了起来:“尹大人,岂不闻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本公此番前来乃是受了陛下的旨意来河南剿匪,岂能是因为口腹之欲而耽误了陛下的大事,想必这也不是王爷愿意看到的吧?”
“这……”
尹璐忠楞了一下,偷偷看了看朱常洵。
说实话,刚开始朱常洵也是很不高兴的,孤王知道你是皇帝的心腹重臣,这次来也是为了解洛阳之围而来,所以孤王才对你这么客气,但这并不是你不将孤王放在眼里的理由。
要知道就算是朱由校看到本王也得喊一声皇叔,你小子敢驳我的面子?
原本想要发火的,但他转念一想,自己虽然名义上是堂堂的藩王,整个大明除了皇帝之外能够让自己放在眼里的人还真不多,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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