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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三天的长途跋涉,偶尔有几个掉队的,也没人会去等,团队成员都在抓紧时间赶路,每天只休息五六个小时,不得不说艰苦的环境造就了他们超强的体质,这种高强度的行军连老高都有些累,可他们只是睡一觉,第二天又会生龙活虎,再看看他们吃的东西,黑面包是主食,就这还舍不得吃,每天都有定量,除了幸运的打到野兽可以改善下伙食外,其余时间都是半饥饿状态。“这些人要是拉回现代,人人都是特种兵的材料。”老高跟在后面,低声的嘟囔着,“我估算了一下,这些人的体质是普通人的两倍。”
“肯定的,体弱的都被自然淘汰了。”高羽嚼着一块巧克力,道,“真不敢相信这些家伙吃饱了会是什么体型?”
唐峥没在乎这些谈话,高斯狙击步枪的子弹太贵,他不舍得浪费,所以拿着从高羽手中借来的M200练习枪法,反正狙击的原理都差不多,四天下来,已经打了一千多发子弹,让一群冒险者看着都心疼,这么一个喜欢浪费物资的主,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不过唐峥的人气在三天后,超过罗西基成为最高的,没办法,换了谁天天打猎物免费给大家改善伙食,都会稍稍的心存感激。
砰,唐峥再次瞄准千米外一个目标开枪后,拉动枪栓,叮,一颗黄澄澄的弹壳跳了出来,掉进了积雪中,烫出了嗤嗤的声响,一团白雾冒了起来,不等唐峥换位置,跟在身后的几个废土人已经冲了上来,哄抢弹壳。
唐峥已经见怪不怪了,在他说过不要的弹壳后,那些人就开始跟在后面捡。
“小唐,你很有射击天赋呀。”老高回头看了一眼,笑道,“怎么不用那些辅助设备?弹道计算电脑和天气跟踪装置可都是好东西,最起码能让人射的更准。”
“它们要是坏了,还得靠枪手的感觉和经验。”高羽终于找到了吹牛的机会,冒充狙击高手,说的无非是从网上看来的守则。
第四天,唐峥已经开始频繁离队了,待在一个地方练习上一个小时的枪法,接着骑迅猛龙追上来,在被他们看到前,又会收起坐骑,于是很好的利用了时间。
废土人除了为不能捡弹壳郁闷外,又惊叹唐峥的出色体力,每当认为他要掉队的时候,他都会追上来,在浪费了将近二万发子弹后,唐峥终于可以精确地连续射中一千五百米的一枚硬币。
第六天,唐峥换成了高斯狙击步枪,毕竟这是常用武器,还是要熟悉一下,五种子弹中就属高爆弹便宜,自然也成了首选。
“每天都打固定目标,腻了呀!”新鲜感过后,唐峥又恢复了懒散的状态,正骑着迅猛龙归队,突然就听到了一声凄厉的惨叫,接着就是噼噼啪啪的枪声和人类的嘶吼。
“有人在围猎?”唐峥立刻收起坐骑,跑到一棵杉树下,爬进了雪堆中,将M200的枪口伸了出去,透过瞄准镜,悄悄地张望。
五分钟后,十几个身上只穿着破布和毛皮的变种人进入了视野,他们背着包裹,正在仓皇逃窜,这显然是一个家庭,有老有少,几个最强壮的男人背着孩子,胸前挂着步枪,不停的狂奔,说是老人,也就是五十多岁。
砰,枪响,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立刻跌倒了积雪上,从胸口飚射出的鲜血在白雪映衬下,更显得刺眼。
怪叫与口哨声此起彼伏,当那些衣着破烂的冒险者团队出现在视野中后,唐峥明白了,这是一个团队在狩猎地表的变种人。
枪声不断,又有男人倒下了,冒险团有意识地避开了女人和孩子,那些将是他们的奴隶,当然不能杀。
“大概二十多人!”大致扫了一眼对方团队的构成后,唐峥将枪口指向了跑在最后的一个冒险者,同时为了手指更灵活的扣动扳机,脱掉了棉手套。
瞄准镜中的那个家伙脸上带着焦急,明显是怕别人把战利品都抢走,唐峥没有任何犹豫,枪口跟着他缓缓移动,在十字准心瞄准他的胸口后,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枪声,那家伙胸前迸出了一团血花,跌到了雪地上,唐峥立刻移动枪口,指向了下一个目标。
因为加装了消声器,再加上冒险者们都在疯狂地追赶变种人,所以没有发现同伴被击毙。
砰,第二个倒霉鬼被击毙,唐峥拉枪栓上膛,手稳的没有一丝颤抖,几天来,他已经重复了这个动作上万次。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