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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进化的杨亦,身上爆炸性的力量,让他几乎不能自我。
从砸扁的汽车顶上跳下来,非常的轻灵。
最大的表现,就在于大腿上,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澎湃的力量,杨亦相信,此时只要自己全力奔跑,突破百米五秒不成问题,折合回来,分身每小时的时速,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72公里。
“可惜,分身丧尸的身份,也没有做到永不知疲倦地奔跑。”
按照杨亦对分身的了解,全力奔跑的话,也就能维持十来分钟。
测试了一下,正如杨亦所想的,全力奔跑是不知疲倦,可渐渐速度却慢下来。通过意识上的内视,不难发现大腿的肌肉达到了负荷,无法提供更多的能量。
而分身用普通的速度奔跑,其实速度并不慢,也在百米七八秒的水平,让幸存者们基本绝望的一个水平了。
……
行走在聚居地的街道上,杨亦明显感受到了聚居地里的气氛有些凝重。
分身进化的三天里,杨亦一直都是呆在家中,除了吃饭外,都是将意识放在分身上。分身的进化之重要,这可关系到杨亦未来的众多想法,当然是不容有失。
三天里,杨亦一刻也不敢大意。
没有出过门的杨亦,自然不会知道三天前张宝仪狂风团队的返回,所带回来的消息,对聚居地有多大的冲击。
之前人类总是认为丧尸不堪一击,只要给些时间,就可以将它们引出来,慢慢利用各种办法杀掉它们。城市里的丧尸是多,只要付出足够多的时间,拿出磨绣花针的狠劲来,迟早有一天人类可以重返城市。
但是狂风团队的下场,还有丧尸进化者的出现,击碎了这些梦想。
想到以后出去狩猎,要时刻面对这些强大无比的进化丧尸,没有人不是头皮发麻。
很多人感觉到庆幸,在这大半个月里,他们一只进化丧尸也没有碰上,可以顺利地弄到了足够多的粮食,可以好好地活着。他们可是通过了解,知道进化丧尸的可怕,它们拥有让人类望尘莫及的速度,拥有数倍过人类的力量。
最关键的还是……
巨力者的可怕,子弹几乎无法给它构成太大的伤害,更不用说冷兵器了。
也就在这一瞬间,以前市场上无人质问的枪支成了最热门的货物,只要手中有余粮有黄金的,无不是冲向市场上,买上一支枪。只要不是白痴,都可以想得通其中的关节,在面对这些进化丧尸时,用冷兵器除了找死外,人们想不出其他了。
而拥有一支枪则不同,迅猛者被打成了筛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杨亦来到商业街上,他可以感受到这里进出的人脸上带着一股冷峻。同时……杨亦也看出来了,身上携带着枪支的人出渐渐多了起来。杨亦心里一动,在商业街上寻找了良久,不得不接受这么一个现实。
商业街上的枪支,全被人们在三天里扫荡一空,而且以前七百斤大米可以换到的枪,现在却涨了一倍有余,达到了一千五百斤。
“靠,我早早发现的商机啊!”
杨亦有些哀嚎,如果当时他拥有大批的粮食和黄金,只要买上一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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