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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兄,收获怎么样?”
“程兄,真高兴,还能看到你活着呢!”
“程兄,还是单身一人呢!没找几个兄弟一起做?那样更安全一些!”
“程兄……”
程林一踏回佣兵所,无论是佣兵还是普通建筑工均纷纷和他打招呼,进了末世酒馆更为频繁。
虽疲惫欲死,程林仍对每一个打招呼的人报以微笑,这或许与以前职业有关,也或许与他自身性格有关。
程林是一名末世佣兵所中在册佣兵,也是一名进化者,还是比较早几批中的一员,还是一名独行佣兵。
在末世佣兵所中独行佣兵屈指可数,大多数佣兵要么三、五成队,要么八、九成群,抱成团有一个明显好处,那就是人多力量大,也代表着安全。
在末世佣兵所独行佣兵只有两种,一种就是能力强悍,但性格无比孤僻;另一种则是能力强悍、人品超烂,没人愿意和他组队;没有第三种,因为没有能力的人在末世佣兵所是无法生存的,尤其是为人低劣又没有能力的佣兵,就算没有喂怪物也早就饿死街头。
而程林则是唯一一个例外,他的能力没话说,提起爆炎者程林,在佣兵所中,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性格那更是没话说,光看先前的行为便可略知一二,不仅不孤僻,而且为人还十分和善,周边很多人都受过他的帮助,他也不是不想找几个队友。
只是和他做朋友可以,但是只要提到组队,所有的佣兵目光都躲闪起来。程林身后需要供养的人实在太多,虽然和程林一起外出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但他们又不好意思跟程林像普通人组队般平分,每次到最后,分到他们的手中的生存物资所剩无几。
如此一次、两次还可以,时间长了,谁也消受不了,毕竟在这里打拼的人都不容易。
程林也自知自家事,所以,随着时间推移,他也不奢望寻找队友。
“程先生,欢迎再次光临,还是老三样?还需要各种拌饭每样打包二十份拌饭?”美丽的女服务员带着香风出现在程林面前,美丽大眼中春水流动,笑盈盈盯着程林英俊脸庞,心中一阵哀怨,成熟英俊、能力超强、人心又好,多理想的白马王子,可惜家里带了三十多个拖油瓶,不然是多么理想的老公人选。
“是的,麻烦速度快一些,我还要赶时间!”程林点点头,将一个装着六颗无阶精核的小袋递给服务员。
“好的,您稍后!食物马上就送来,八号桌,全灵鸡炖汤一份、熏迅羊排一份,乌骨鸭拌饭一份,速度要快,五种拌饭打包各二十份。”美丽服务员人未走远,清脆悦耳的喊话已经传了出去。
末世酒馆虽刚刚开业两天,程林就已是这里的座上常客,事实,很多佣兵已把这里当成了自个餐厅,这里的饭菜不仅是实惠便宜,每样菜中更是充满神奇妙用,比他们宣传中所说的只强不弱。
就拿程林要的这三个菜来说,全灵鸡炖汤可以让他消耗过度的精神力快速回复,乌骨鸭拌饭可以让他受伤的身体得到快速痊愈并回复一定体力的奇异效果,至于熏迅羊排则是能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他身体的灵活度以及奔跑速度。
可以说,狩猎归来后在末世酒馆吃上一顿,就能让他恢复两成战斗力,对于特别重视时间和效率的程林来说,来这里是一个不二选择。
当然也有佣兵证明,并不是末世酒馆的厨子有什么特殊技能,而是他们用肉本身具有奇特效果,若是有灵鸡,任何人也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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