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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整日以泪洗面,短短几天就瘦了一大圈,整个人形同枯槁。
我爸一边照顾日渐消瘦的妻子,一边打理餐厅,整日奔波于医院与餐厅,一颗心千疮百孔。
后来,便是我的亲生母亲,在同一间医院里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再后来……
精神恍惚的女人抱走了其中一个孩子,将已经没了生息的婴儿放在了熟睡的女人身旁。
我爸拖着疲惫的身子推开病房的门,却只看见一个整理床铺的护士,一问之下才知道,女人独自办理了出院手续。
等我爸找到躲在宾馆的女人时,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天。
一切已成定局,夫妻俩搬离Z市,并将我的生日改大了一岁,甚至连年月都改了,以期能瞒天过海。
可是天意弄人,又或许是冥冥中自有注定,我患了重病,没有直系兄妹的骨髓,便是两个字——等死。
其实很久以前我便隐约猜到了自己所患何病,只是我没有点破。
白血病,非直系兄弟姐妹的骨髓不可。苏远已死,我等同于判了死刑。
只是我没想到,我竟然不是爸妈的孩子。
我有一个孪生姐妹,那个人,是女神一般的存在,是只能远观不能亵玩的云端高阳。
我竟是她的姐妹。
我爸的呼吸缓缓平静,我长长的吐了口气:“我都知道了,让我一个人静静吧。”
病房里归于平静,我侧躺在病床上,眼泪无声无息的滑落。
路垚跟我提过,凌蒙的母亲,死于凌蒙出生后不久。
郁郁而终。
世间最难割舍的便是骨肉亲情,初为人母的女子,才享受了几天为人母的喜悦,便要承受幼儿夭折的悲痛。
对一个母亲而言,孩子,就是她的心头肉啊!
就像那个雨夜,女人即使肩上扎着刀子,却还是咬着牙不让别人抱走自己的孩子。
母爱该是怎样的伟大,才能不顾自我,舍命相护?
泪眼婆娑中,我的目光瞥见一旁的手提袋,那是范娇娇给我的东西。
我伸手,将手提袋中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一本书,一本相册,还有一个精致的木盒子。
我将书缓缓翻开,却在看见第一页时,再次湿了眼眶。
白皙的纸张,用签字笔工工整整的修改了很多地方。
是我的书,《让我们相忘于江湖》。
故事原型,是我和林修。
合欢是我,亓成是他。
文中所有的主角名字,都被洁白的修正带覆盖,并用签字笔改成了苏漫和林修。
一页一页翻过,故事停留在合欢和亓成再次见面,两人相视一笑,从此擦肩而过。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结尾处的话语,林修用黑色签字笔来来回回的涂抹掉。
那密密麻麻的黑线下面,林修的字苍劲有力,一笔一划带着势如破竹的气概——
既已相濡以沫,又怎会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