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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余,今年十八岁,如花般的年纪,刚穿越了,没错,你没看错,我穿越了。
刚打完游戏,睡了一觉,然后我就穿越了,鬼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这地方鸟不拉屎的,让老子怎么活啊?!好歹来个人吧啊喂!
合上日记本,郑余叹了口气,这个日记本和笔是穿越过来唯一哦不,唯二带着的东西了。恩…对,还有身上的衣服。
还有,谁能告诉我这个鬼称号是怎么来的啊啊啊啊!
…
“叮!恭喜宿主成功捕捉‘要发要发红眼金刚兔’一只,请做出以下选项。”
1.清蒸(无材料)
2.红烧(无材料)
3.爆炒(无材料)
4.叫花兔(和‘叫花鸡’原理相同)
5.生吃
6.烧烤一下就吃
7.吃草
8.吃树
这些个坑爹选项我也是服了,看了看任务上的倒计时,郑余想了想,觉得要是选择4或者6的话,时间是不太够。而7和8则完全是多余了,兔子都逮到了,还吃什么草啊。
123则自动忽略。别说没材料,就算有材料他都不会做的。
生吃什么的,这事儿贝爷不经常干么,而且看样子都很美味。
“所以,我选5。”
郑余轻点屏幕,随后屏幕瞬间消失。
眼前的兔子不断变化,最终剩下了一只兔子腿。
郑余深吸一口气,举起这只兔子腿,“为什么…特喵的会有马赛克啊!!??!?!”
整条兔子腿泛着红光,看样子应该是‘流血特效’,系统居然打上了马赛克屏蔽,不得不说是蛮人性化的,点个赞。
张口撕下来一大口肉,郑余津津有味的咀嚼起来。
这兔子肉虽然是生的,但是味道确实是很不错。有点烟熏的味道,肌肉有弹性,富含较劲,一点不像是生肉。
“恩,味儿不错。”
一大条兔子腿很快便被吃得干干净净。
“叮!”
(这下子任务该通过了吧?)
正与在心里如是的想到。
“因为兔子身体中富含大量寄生虫和细菌,生吃更易感染,宿主死亡。”
“卧槽?!”
郑余,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