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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筱,在他的印象里,萧筱比苏思琪还能闹腾,这样的女人当朋友还行,当女朋友就是个麻烦,所以当初他一口就回绝了苏思琪想撮合他们俩个的提议。
没想到,几年后,兜兜转转,他自己倒看上她了。
看上她什么了呢?这个时侯的她比起几年前,并没有变得更好,反而多了一些被世俗眼光所不容的身份:大龄未婚妈妈。
换作以前,这样的女人,方卓越看都不会看,围在他身边的女孩子全是一色的水嫩鲜活,仿佛轻轻一掐就能掐出水来。而萧筱,三十挂零,有个两岁多的儿子,生活的艰辛让她不再象从前那样光鲜靓丽,可是时光却在她身上留下一种铅华洗尽的质朴和沉绽。尽管每次见到她都是素面朝天,可她清澈的眼睛,灿烂的笑容,还有眉宇间那种淡定的神情都让他颇为心动。
第一次为她心动,他记得很清楚。那天他去帮一个刚追到手的小姑娘买蛋挞,那家百年老店,每天都是限时限量供应,所以想要吃到还冒着热气的美味蛋挞,就必须早早去排队,哪怕是他也没有特权,只能乖乖的排在队伍当中。
他很少排队,所以百般无赖,四处张望时,却看到萧筱牵着一个小男孩排在最后面,他知道她和阿野的事情,猜那小孩应该就是阿野的儿子,长得虎头虎脑的很可爱。他很同情这对孤儿寡母,想让他们插到自己前面来,但众目睽睽下,他不好喊她,便跟身后的人打了个招呼,跑到最后面去叫她。
萧筱听他说明来意,微笑着向他道谢,但并不领情。
他问为什么?
萧筱低头看着儿子,说想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他有些无语,孩子才那么小,知道什么呀!又劝她,但萧筱执意不肯,他也只好作罢,回到了前面去。可是心里有隐隐的不爽,他没想到萧筱这样执拗,不禁回头看了她一眼,站在后面的女人低着头,正同孩子说话,她的笑容那样清莹静美,几乎让周遭的一切失了颜色。
那一刻,他明显的感到自己的心猛的跳了一下。
接下来便是一次次遇偶,一次次自然而然的打招呼,很快,他就同小野混熟了,让小野叫他干爹,那个孩子很喜欢他,一点也不扭捏,脆生生的叫他。听到那声干爹,他又激动又兴奋,几乎是强迫式的带着母子俩个去吃了饭。
那是他们唯一一次三个人在一起吃饭,围着画满卡通图案的小桌子而坐,他们就象是真正的一家三口。
小野很高兴,一口一个“干爹”的叫着,可是听久了,他倒希望把那个“干”字去掉,做小野真正的爸爸。
那是他第一次和一个带着孩子的母亲吃饭,感觉很奇妙,他努力表现得象个父亲,照顾着小野,也照顾着她。或许对萧筱来说,那只是一寻常的饭,可对他来说,那顿饭让他发现了自己的内心。
许久许久之后,他依旧记忆犹新。
一直习惯于追风逐月的他慢慢的停下了脚步,开始思索自己的将来,是继续做个乐天派的花花公子,还是象曾经的沈孟青一样,停留在某个女人身边,过平静安宁的生活。
以前他不理解沈孟青,不懂他怎么会为了一个苏思琪而放弃整片森林,那么多水、嫩的女孩,漂亮的容颜,鲜活的身体……可是他有些懂了,因为爱上了,眼里就再容不下另外的人,这就是爱情!
所以他渐渐抽离那些纸醉金迷的生活,叫他喝酒他去,女人就免了,连江朴良都笑他现在改吃素了。
可是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哪怕全场的男人身边都黏着一个水、嫩漂亮的小姑娘,只有他孤单只影,他也不觉得羡慕,因为她在心里!
他借故给她打电话,不是问小野就是问苏思琪,只在要挂电话的时侯才淡淡的说一句:
你注意身体。
你别太累了。
有事打我电话。
诸如此类的话。
只有他知道,一通电话里,他真正想说的就是最后那句话。因为怕她看出来,所以用一大堆可有可无的话来作掩饰。
忍了这么久,却在听到小野病了的时侯,终于忍不住了。
他能想像,一个女人背着包,抱着孩子,在医院的人山人海里挤来挤去,排队,交费,拿药,打针,那么多繁琐的事情,只能靠她一个人。
他很心疼,所以来了,来找她摊牌。他想和她一起照顾小野,也照顾她。
他知道她对阿野的感情,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她那样直白的拒绝对他来说无亦于当头一棒。
方卓越站在寒风里,幽远的目光投向黑色的江面,那里倒映着两岸的霓彩,闪闪烁烁,光怪陆离。
他一直在想,为什么萧筱不肯接受他?为什么?他真的有那么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