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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有完没完!”老妈的怒吼声在屋子里游荡,我和老爸立马缴械投降,安安静静地吃早饭。
十分钟后,我无精打采地上学去了。
学校离我家不是很远,走路也就十来分钟,因此我自打上了初中开始,家里就没接送过我,老姐再娇惯,老爸老妈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偏心,所以待遇和我一样,只不过我老是赶不上老姐的脚步,很少和她一起上下学,最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不想和她并排走在一起,太毁童年了。
我目光涣散地走在顺河小路上,一路上吓得好几个晨练的老头还以为是诈尸了,差点没把老命搭进去。
我听到了一阵嘈杂声,眼睛微抬,这才发觉已经到学校门口了,面前站了三个望眼欲穿的女壮士。
“大当家的!你怎么才来?”
我一个健步冲上去,捂住了那人的嘴,气急败坏地说:“我告诉多少次了,在学校里别叫我大当家的!”
那人眼泪汪汪地点点头,看来是受到了惊吓,其他两个默默地点了点头。
她们便是我的死党闺蜜,第一个叫陶智慧,不过人就和智慧沾不上一点边,她最大的特长便是嘴毒,人送外号“千里毒嘴”,也是我校最大的“垃圾信息处理站”,每天都能见到她奔走于各大教室传播八卦消息那孜孜不倦的身影。
第二个厉害了,名叫陈诗诗,人如其名,最喜欢的便是朗诵诗句,只不过和古诗半毛钱关系没有,都是她即兴发挥出来的,常常听得我********。
最后一个,也就是被我捂住嘴的那个,名字异乎寻常的惊艳,叫做王改花,‘改’这个字出现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话,我一点也不奇怪,可是出现生在新世纪的我们这一代里,我表示不能理解。
据她的解释,“改”这个字有着丰富的伟大的寓意,是个非常高尚的字眼,我们这帮俗人不懂的。后来陶智慧偷偷告诉我,王改花她爸妈之所以给她取这么个名字,为的就是图个好彩头,第一胎是个女的,第二胎就要改一下,生个小子,与“招娣”有异曲同工之妙,我顿时释然了。
我,果然是个俗人。
但是王改花似乎想在庸俗的道路上全面赶超我,她虽然有个土气的名字,但外号却是洋气十足,人称“小甜甜”(她自封的)。倒不是她长得有多甜,而是她那像足了林志玲的口音所致,不同的是,人家林大美女的娃娃音是天生的,而她......这么说吧,我曾听到过她用最纯正的土语说的梦话,就内容来看,我觉得全国的古语研究专家听懂了也不见得有几个。
这事只有我知道,因为在她威胁我要咬舌自尽的时候,我决定保守秘密,当然,只要不告诉陶智慧,至少百分之九十的秘密都是能够守住的。
这三个妖孽便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我走在里面,姿色和智商显然是出类拔萃的,因此“大当家的”便成了我赤裸裸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