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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哥应该对种田没有太大的研究,他看着南风地里的白菜说,“白菜苗不都长这样的吗?再说,你这地里的水分充足,比别家的长势要好。”
“当然不是这样的,”南风回忆起以前警察夫妇种的那些又肥又嫩的菜苗:“好的白菜苗,应该是根茎肥大,叶子宽大有质感,跟年画上种的差不多才是,眼前这些太过瘦弱。”
野哥便说:“那你可想出什么法子没有?”
“我需要看些书,研究一下肥料的制作才行,”南风几乎是随口而出。
“看书?”野哥看着南风,再疑惑地问:“你识字?”
“……”南风突然慌张了一下。对啊,以前的南风是傻子,不可能识字的。
但南风反应也机灵:“识得一点,不是很多,以前我不是经常跟着莫文轩屁股后面转悠吗?他读私塾的时候我就在一边旁听,所以也认得一些字,说来也怪,那时傻傻的对什么都不上心,认字倒是挺快。”
“原来如此,”野哥便没有怀疑了,同时他也说:“县城里的三品书屋是可以租书的,我去瞧过一回,关于农田的书也挺多,你若有兴趣可以去借一两本。”
“那太好了!”南风说:“可是县城是不是很远?”
“是挺远的,”野哥说:“相当两个镇上这么远。”
南风当即打消了去县城的念头,“太远了,要走好几个时辰呢,算了。”
野哥当时没有说话,却在两天后将一本书给了南风。
还是在菜地里,那段时间雨已经停了,南风正在地里头给菜苗除草,野哥突然就出现了,从怀里掏出一本《齐民要术》递给南风。
“你去县城了?”南风翻着书问。
“对,昨天恰好有事去了县城一趟,路过三品书屋时顺便借的,”
南风略有疑惑,看着野哥,却见野哥的眼神里没有一丝慌乱,仿佛事情就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只是“恰好”、“顺便”。
南风拿着那本《齐民要术》说:“那……谢谢你了,你真是帮了我许多忙!”
“没事,都是举手之劳。”
南风坐在田垅上,翻开那本《齐民要术》,这是她在这个时代看的第一本书,她当时想法很简单,不就是古代的繁体字吗?她不会写而已,但是会看啊。
可翻开后却傻眼了,这本书完全没有标点符号,而且生僻字也多,全是文言文,她上一世什么都好,就是语文没学好,所以现在看得很吃力。
“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什么草?”她艰难地读了一小段。
一旁的野哥在她旁边坐了下来,用很是好听的声音接口道:“苕草,色青黄,紫华,十二月稻下种之,蔓延殷盛,可以美田。”
南风抬头看野哥。
野哥也恰好在看她。
那一刻,南风的心咯噔了一下,再接着,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发热,随即流向身体的四肢百骸,让她好久都不能平静。
南风把书合起来,放在膝盖上,很是艰难地说:“野哥,我总觉得你……对我挺好的。”
南风想问的是,他为什么对她这么好,为什么对她的事这么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