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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忽然降了一阵太阳雨,还未润湿地面已经停住。等牛大生出门的时候,里面上已经了无痕迹,倒是空气中多了些许泥土的气息。
整个城市清新了不少,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像一个邋遢惯的人,突然把发型、乱七八糟的胡子、着装从上到下细细地整理了一番。
牛大生就是这样。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差点没有认出来!古铜色的皮肤昭示着几分桀骜,两撇一字须衬托出几分男人味,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凹陷的双目竟然多了几分深邃!
今天的出门装也升级了不少,上身一件骚红色的衬衫,下面搭配了一件米色的大裤衩(原本是白色,被汗渍浸的),脚底一双泥灰色的人字拖。
为了彰显出品味,他将两年前买的、半年前坏了的一只高仿手表从抽屉的底层拿了出来,吹了吹上面的尘土,戴在了手腕上。
昨晚把焦宇带到了楼顶,饭后过去一看,这家伙正盘膝坐在地上,断剑放在手边,也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修炼。
牛大生捏着下巴,端详着他。
“这家伙闲着也是闲着,是不是让他代替自己去工地干活比较好?最起码每天会有个二百块的收入。嗯,这钱可以给他租个房,天天扔在楼顶,迟早会被人发现,不是个长久之计。”
牛大生试着和它说了说,半晌没有回应,对牛弹琴似的。
“乾坤扇现在不出来了,也没法和它签署个灵魂协议啥的。说了他又不懂,没办法交流,真是愁人。”
从脑子里的记忆挖掘了半天,牛大生还真找到了办法。
昔年墨雨晖为创功法,游历了无数世界,其中一个世界就是骷髅的世界。一个个行走的骷髅,像正常的人类一样生活,吃喝拉撒,一应俱全。
在那个世界中,女性的骷髅呈现白色,越白说明实力越强,实力最强的女骷髅被称为“白骨精”!
想到这,牛大生忽然想起了孙悟空打死的白骨精。在万族大战时,那个小妖精为了用唐僧肉重塑肉体,被猴头打得可叫一个惨。
后来他游历时遇到她,已经过去了两千万年,说起当年的事,依然未放下心头。那时的他已经看出,白骨精对猴头已经由爱生恨,但因为功力大减,倒是不敢去佛界找他去了。
男性骷髅的颜色则是黑色,越黑实力越强,最强的骷髅被称为“骷髅王”。
焦宇的骨头……貌似也是黑的不行,难道这家伙是个高手?
他围着他,像看公园里的猴子似的溜了一圈,也没看出丝毫端倪。难道……这家伙可能是故意染黑的?
扯远了,当年他和骷髅交流,是用神识交流的。神识那玩意对当年的他来说啥都不算,可现在,完全相当于奢侈品。
只有筑基大成后,达到“法”境,才能衍生出神识,现在的牛大生,距离这一步还相当遥远。
“聚火为血后下一步就是‘融水为肌’,这个水也不是常用的自来水,矿泉水也不行,口水……当然也不行!只有用这个星球最原始的水才可以,看来自己要尽快去一趟‘贝加尔湖’或者是珠穆朗玛峰,看看这个星球有没有自己想要的元水。”
元水,就是诸天万界诞生之初五代以内的水。前世他筑基在哪里找到脑海中没有印象,但是肯定比诞生只有两亿年的地球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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