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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肩而过的人当然对尸体不会陌生。但是对着这一张木台,有人的武器掉到地上,还有人冲出门呕吐。
在那张木台上,躺着一具的女性,双手和双脚被铁环固定。她应该还很年轻,光滑的皮肤上粘着各种人留下的污物与伤痕,双手十根手指指甲全裂,满是凝固的血,已经深深插进了木板里,她的上半身被绑得高一点,头被死死的嵌进俩块厚实铁条,嘴里塞着团破布,头盖骨不见了……
“把这头猪拉出去……”我把怀里的百合放下,对身后的近卫团员们说,“用你们自认最残忍的方式将他处死!”
“菲谢特!”我拍拍菲谢特的肩,“啊!什么?”
“你要出去外面待会吗?”我关切的问他。
“不用了,我和你在一起好点……”他摇摇头,“她是因为我们而死的吧?”
我点点头,回头吩咐人去拿水,又叫人跟百合去释放其他人,再拿件衣服过来。
在菲谢特的帮助下,我把“酒杯”上的银饰除去安放在这位女性身体的头上,菲谢特用魔法把它复原。当百合拿回衣服时。我们已经给她洗净了身体。
穿上衣服。双手交放胸前的她。面容非常安详,“流水证明,你纯洁无暇……
清风证明,你纯洁无暇……
大地山川证明,你纯洁无暇……
日月星辰证明,你纯洁无暇……“我们给她送别,当堆放在她身体下的木材燃起第一簇火苗时,我身边的百合已经”哇“的哭了出来……
(注1。教名:由神殿的正式法师授于普通人,有了教名的人,身份比一般人要高,可以更方便的压榨平民。)
(注2,主人的座位是面向大门的,客人的座位在俩侧。)
清晨的时候,村子里里外外非常的干静,没有一丝诸如血迹之类的东西留下。我和菲谢特也没有过多关心沐浴晚霞和他那些手下的结局,他们的惨叫持续了一整夜,但是我不想知道他怎样死法。因为我想把这里变成一个据点。所以留下几个团员在村里。
剩下的奴隶被我们放出来了,百合却怎么也不和他们一起到黑暗城去。我看着她。心情很坏,要不是俺昨天晚上抱过你,俺才懒得管你去死!
“反正我最好的朋友都不在了,您不要我的话,”她死死抱着阿布不放,“干脆也把我做成酒杯好了。”
“我说科恩,”菲谢特对我说,“就带她一起走吧,这样的话到了万普我们可以不再请侍女。”
听她说到酒杯,我的心又是毫无来由的痛了一下,点点头,就带她就上路了。出发前,我还好意提醒她,如果她再不把手松一下,阿布就要气绝身亡了。
……………………
第三天,我们到了,万普!万普!这就是万普!
我们一行人驻马在万普城外的一个山头上,仔细打量着这个新兴的城市。她不是很大,城市的大半都是紧挨着港口修建的密密麻麻的小房屋,一条看起来还算宽敞的街道很明显的把城市分成了俩部分,把靠内陆这边那些带着小花园的住宅弄得很现眼。
“这就是我们的钱罐子?”我得承认,万普和我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
“我肯定这是万普,”菲谢特说,“但是她会不会成为你的钱罐子就得看你了……”
杀人放火我会,但是赚钱就……我不舒服,我头痛,我肚子也痛,我想躺下,我还想一边在地上打滚一边呻吟……对了,还想说粗话。
“主人……”百合小心翼翼的看着我的脸色,“我可以说话吗?”
“你现在不是在说吗?”我没好气的看看她,对她,我实在是说不出粗话来,“还有,不要叫我主人,叫公子或者少爷都可以!”
“是,少爷。”她说,“我看您好象对这里不太熟悉……但是我以前来过这。”
“是吗?说来听听。”
“是这样的,我……我没被卖掉的时候……”她低着头说,“就一直在这里,和我的好朋友。”
菲谢特过来拍拍百合的肩,却说不出什么。
“这样……你慢慢说,”我拿眼看着天,“如果你伤心,我和菲谢特的肩随便借你一个靠。”
百合笑了笑,指着万普给我们解说起来。我们这才知道,在我领地上的这个小小城市,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业城,在每一天,港口都有几十艘以上的货船靠岸,各种交易如火如荼……各色人等多如牛毛,三教九流泛滥成灾……不过因为没有官方管理,这个城市比较混乱。
“看起来很有趣的样子……”我说,“这样才可以混水摸鱼,嘿嘿……”
“你笑什么?”菲谢特问我。
“没什么,不过有这么多的生意好做,有点兴奋而已……”我想了想,“我们就来个一明一暗好了!”
“什么一明一暗?”
“叫黑暗派个城主过来!”我拿定了主意,“带上俩百个士兵,刮刮地皮收收税……”
“你想想,一时之间能收多少啊?”菲谢特说,“俩百个士兵又顶什么用?”
……………………“城主只不过是个幌子!”我想我笑得一定很夸张,因为菲谢特都皱眉了,“我要把万普变成大陆上最大的走私港!”
“走私?”
“是!”我说,“这是我刚刚想到的,既然这里有这么好的条件,而我们又不可能完全禁止……那最好的办法就是这些走私控制在我们手里了,我们要把走私做得有声有色,还要非常正规。而且,我还要在这里培养出一些特殊的人……”
“什么人?”
“走私,我们不可能自己出面啊!”我说,“而且,百合刚刚说万普的民间管理很不错哦!”
“你是说……”菲谢特马上就明白过来,“我们不好做,不能做,不方便做的事……”
“对!都由他们出面去做。还有,走私的事我也算你一份哦!”
“天啊……”菲谢特捧着他的头,“还把我算在内?那我在里面算是在干什么?
我不成了挖自己家墙角的人了吗?“
“要不你就走私,要不你就问你老爸拿钱给我。”
“算我怕了你,”菲谢特痛苦的说,“我想,我还是走私好了。”
…………………………
进城之后,我们先找了个旅店住下。装成佣兵的近卫团员也住了进来,不过他们没这么好命,立即就被我派了出不少人出去,占领一个城市前,不是应该先把城市周围的小乡村打扫干净吗?
“再有象沐浴晚霞那样的,不用让我知道。”我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休息了一天,我和菲谢特上街闲逛,顺便看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当然,百合也抱着阿布跟在我们身边。
因为想到我们可能会出现在一些社交场合,所以我们都是以商人的身份出现。
我现在是特纳先生,菲谢特现在是菲尔先生,百合现在是……我想她还是叫百合好了。
走了一大圈,走到脚发酸,还是没看到有什么看起来特别好赚的生意,我决定去给百合买上一俩套衣服,她老穿些不何体的衣服会显得我很没品味。
可是没想到码头这边的几条街道上却没有一家合适的成衣店!怎么这里的人都喜欢买成匹的棉布,成把的针线,还有成筐的剪刀回家做衣服吗?妈的!怎么这里连胡椒都是打成大包来卖?
“少爷……”百合靠近我说,“这里是批发……”
“是呀少爷,阿布好象看到有家店卖衣服,”百合怀里的阿布给我传来意识,“就在那条宽宽的大街上……”
黑着一张脸,我左拐右拐的走上城中唯一那条宽宽的街道,终于看到了那间传说中的成衣店。
“百合,你自己挑,”我第一时间在店里专给客人准备的椅子上坐下,“少爷我累了。”
“哦……”百合抱着阿布在店里看了起来。
我揉揉我苦命的小腿肚,开始打量起这家不小的店来。
应该说这家店的店主很会做生意,这点可以从店里川流不息的客人看出来。店里的布置也井井有条,各式男女衣服被店主挂在俩面墙刚刚合适的地方,不但不显凌乱,还让你觉得非常顺眼。更让我惊讶的是,每一件衣服旁边,不管是正式的宴会装还是便装,也不论男装女装,都有俩套以上用来搭配的流苏花边和纽扣等饰物供人选择,这种做生意的手法真是高明。(未完待续请搜索,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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