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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一路畅通无阻,蝙蝠敏锐的判断加上那枣红马越来越精神的状态,令蝙蝠坚信自己这次绝对是找对了方向。
终于有一个过萧小天的机会了。
可惜是一匹枣红马,还算不得白马王子。
这该死的小丑,你说你当初要选一匹白马,岂不是让老子跟着风光一把?
宴春园。
怡然居。
枣红马停在了这里,前蹄高高扬起,不愿意在向前哪怕一步。
于是蝙蝠也停在这里。
四周是一尺高的栅栏围墙,院子里点缀着点点野花,颇有几分山野乡村的古朴气息。
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时候,仿古建筑大行其道,乡下人往城里跑,城里人往乡下跑。
那谁谁不是说了,真正有钱的人,都住在乡下。
至于那介于有钱与没钱之间的人群,只能是选择宴春园。
体味一天是一天,体味一时是一时。
“希律律……”枣红马嘹亮的声音响彻云霄,蝙蝠一个纵身后跃,闪到一边。
从外面看屋子里面,是什么都看不见的,这并不需要围墙的遮挡,现代低端科技也蛮能做到这一点。
这并不表示屋子里面的人,一样看不道屋子外边。
所以蝙蝠选择了掩藏自己。敌暗我明和敌明我暗,至少给人的心理感觉是不一样的。
一匹这样优秀的坐骑,虽然不至于成为白马王子,但装装13总是可以的,蝙蝠不相信它的主人就这般轻易的把它丢弃。
屋子里面的人,没有理由听不出这一声马嘶,是自己的坐骑传来的声音。
换做是蝙蝠自己,即便是有可能直面敌人,也不能放弃。退一步说,如果这匹马身后跟随着自己的敌人,那至少说明敌人已经掌握了自己的踪迹。藏,就是把脑袋扎进黄沙里面的鸵鸟,自欺欺人。
蝙蝠刚刚躲开那枣红马不远,忽然间一道杀气激灵灵的传来,直刺在自己身上。蝙蝠没有抬头,相反却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受一下,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目光已经射向怡然居的屋顶。
屋顶上,一个男人的目光与自己恰恰对视正着。
那男人负手而立,向蝙蝠招招手,道:“来,决战紫禁之巅。”
“我可以当西门吹雪,但你不是叶孤城。你是叶小丑。”蝙蝠笑了,双臂一展,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随即跃上马背,在马背上也没有多做停留,再次轻点了一下,展开来的双臂就像一只硕大无彭的蝙蝠的肉翅一般,轻盈的凌空飞起。
双臂抖动了两次,便恰恰落在屋顶,站在小丑面前,脸不红气不喘,似乎这一丈高矮的房屋对于他来说,如履平地一般。
“你是蝙蝠!”小丑显然也认出了面前的男人。这个人,在亚洲杀手界的排名,绝对在自己之前,很之前。
就像他知道自己姓叶,而自己只知道他叫蝙蝠一样。不在一个等级上,连获得的消息,也是不对等的。
“你什么时候成了别人的走狗?”小丑笑了:“我当走狗情有可原,可是堂堂蝙蝠也替人家卖命,说出去岂不是笑掉大牙?”
“nonono,我不是走狗,是吃了盐的老鼠。你也不是走狗,说你是走狗,侮辱了狗。”
蝙蝠心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多话了?难道多话也能传染?
那一定就是萧小天传染来的了。
轰!
两道身影乍合又分,杀手是不讲究套路的,在出手之前不可能像武林高手或者冒充武林高手的人过招一样,假惺惺的来个起手式,来个“刀下不杀无名之鬼。”
作为杀手,只应该在最适宜出手的时候出手,杀死敌人,手段不计。
当蝙蝠说出“侮辱了狗”的时候,小丑便动了,期身而上,手脚并用。
蝙蝠也没有闲着,一边说话,一边留意小丑的眼神。当他看到小丑的眼角不自然的颤动了一下的时候,便知道小丑已经被自己激怒,准备出手了。
一击不中,迅分开,这也是杀手的本色。两人踩在琉璃瓦的砖檐上,行走如风,如履平地。
高手的过招,一点花哨也没有。
即便是有,一般人也看不见。
比如下面聚集的那两个保安,只知道想办法控制住那匹受惊的枣红马,屋顶上的战斗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道灰色的影子,与一道白色的影子,来回交替,不断变换而已。
“着!”蝙蝠趁着两人错身而过的机会,指尖一动,一道银光便射向小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