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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和三明治
陆先琴大学的时候看言情小说,说女孩子第一次会很痛,生孩子会很痛,被渣男辜负了心会很痛。
她和虐文里的女主角感同身受,看到女主角被男主角一次又一次的辜负时,恨不得穿进书里替窝囊的女主角把男主角按在地上爆锤一顿,并且发誓,以后如果遇上这种男人二话不说直接一记少林脚教他做太监,而且不到新婚之夜,绝不会轻易地献出自己的除夜,并且就算结婚以后,也要当一个丁克族,永远都不生孩子。
而她的这些想法,在遇上了徐先生以后通通改变了。
她毕业没多久就遇上了徐先生,两个人相处的极好,别说是谁渣了谁,就是架都很少吵,她也根本没处施展她的少林脚。
第一次的时候,徐先生极致耐心,充分的照顾了她的感受,她也没体验到书里说的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现在谈论到生孩子这个问题,陆先琴竟然意外的不排斥,反而觉得,如果是她和徐先生的孩子,那么一定很招人喜欢。
“唔,这又不是说有就能有的。”
陆先琴有些苦恼。
徐廷舟勾唇:“小姑娘,你自己还是个孩子呢,怎么生孩子?”
陆先琴打开了他放在她头上的手,面色不虞:“你耍我?”
“我没耍你。”
徐廷舟目光温柔,“我也很期待孩子,但是你现在还在念书,不能因为孩子的事情耽误你的学业,当初你说考研,不就是想弥补之前的遗憾吗?”
陆先琴低头思索了片刻,赞同的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是,还是读书为重,孩子等以后再说。”
她还真的认真的考虑了,徐廷舟咳了一声,捏了捏她的脸蛋:“要是你怀孕了,你怎么和你同学交待?”
陆先琴眨眼:“怎么交待?
就说是你的啊,难道还随便找个人喜当爹吗?”
徐廷舟一时语塞,竟然无法反驳。
陆先琴也不谈关于孩子的事了,跟他随便聊起了别的:“徐先生,你觉得,这一次出来旅游,和上一次咱们去法国,哪一次好玩一些?”
面对陆先琴的这个问题,徐廷舟却给出了她所给定条件外的另一个答案:“九寨沟那次。”
车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十月的傍晚已是带着些许凉意,天空呈现出漂亮的红色,照亮了陆先琴白皙明秀的侧脸,徐廷舟想起来了,那时也是傍晚时分,她走在溪边,一步一履朵朵生莲,脚丫踩在软泥上,夕阳的余晖照映着她如秋水般清亮的眸子,他就在不远处看着她,将她的头发丝儿都绘进了心底最柔软的那个地方。
……
去往九寨沟的大巴上,陆先琴原本是和李涛则一起坐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现在旁边坐着的却是徐先生。
不安的用脚摩擦着地面,陆先琴将双手放在膝盖上,俨然一副乖乖学生的样子,连动都不敢动。
他竟然真的来了!
明明在他上车之前,大家都是有说有笑的,他一上车,谁都不敢出声了,气氛严肃的跟领导开会似的,陆先琴看向车窗外,一辆黑色的敞篷跑车正停在大巴旁边,陈总戴着一副黑色墨镜,耳朵里塞着蓝牙耳机,正摇头晃脑的沉迷在歌曲当中。
几天前陈总很严肃的宣布,为了拉近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他临时决定,和徐总一起加入这次九寨沟之旅。
众人哗然,没一个人敢反驳。
似乎感受到有人在看他,陈总的目光往她这边一看,嘴边露出一抹邪魅的笑,冲她招了招手。
陆先琴也招了招手,咬着唇瓣,也不敢转头,就那么小声地问她旁边的徐廷舟:“徐先生,为什么你不坐小车啊?”
徐廷舟语气平静;“我的车拿去保养了。”
“陈总车上还有个副驾驶……”
“我不坐他的车,怕跟他一起同归于尽。”
陆先琴哦了一声,低头不说话了,搓着手指发呆。
徐廷舟看着她低垂的睫毛,轻声问道:“我坐你旁边你是不是觉得不自在?”
陆先琴猛地抬头,然后拼命点头。
他眼波流转,嘴角是平着的,似乎有些不太高兴了,陆先琴刚想说点什么挽回一下这尴尬的局面,就听见他用开会时候的语气,坚定有力的说:“你不自在我也坐这里了。”
“……”
大巴开动,陈总的车一下子就飙到了大巴的前面,得意的冲大巴司机行了个礼表示先走一步,陆先琴一直把头看向窗外,表面在欣赏窗外的风景,实际上是在避免看徐廷舟。
他今天穿的很好看,和平时上班的时候不一样,穿了一身冲锋衣,黑色牛仔裤加马丁靴,看着比平时精神干练一些,也褪去了一丝不容靠近的气场。
旁的坐一起的人都有说有笑的,偏偏他们两个无话可说,也不知道聊些什么,陆先琴今天起了个大早,连早餐都没有吃,肚子实在是饿的不行,最后还是忍不住从自己的小包包里掏出一袋零食打算充充饥。
正要撕开包装袋,就看见徐廷舟递过来了一个迷你小藤篮。
陆先琴愣住了,看着藤篮发呆,徐廷舟抿唇,把藤篮放在了她的腿上。
“你吃这个。”
“这是?”
“三明治。”
她用一种近乎虔诚的姿势打开了盖子,发现里面躺着一个小小的三明治,三明治的旁边还站着一杯小酸奶。
她怎么也不太相信,徐廷舟会带这种小女孩一般的东西出来,但这东西又确确实实是他递给她的,陆先琴咽了咽口水,有些不放心的问道:“这是徐先生你的早餐吗?”
“不是,我吃过了。”
陆先琴在这个时候很该死的眼圈一红,感动了。
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徐先生特意为她带的早餐,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就这么恰好知道她没吃早餐,就算这只是老板对员工的普通关心,她也必须承认此时心里一阵热流,十分感动。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早餐?”
“猜的。”
她读高中时,学校离家里远,为了赶早读时间,偶尔会不吃早餐,后来妈妈所幸也不给她做了,直接给她几块钱让她出去买早餐,她省下钱,终于买到了人生中第一本村上春树的书,如获至宝,而给她推荐这本书的实习老师,没过几天就回城里了,她捧着书,找不到人与她相谈书中的文字。
后来读了大学,几乎每天都是安排的满满当当的行程表,陆先琴同时干着多份的兼职,吃早餐这宝贵的几分钟,足够她挤上公交或地铁,提前到达工作地点。
一杯豆浆,两个肉包,三块五毛钱,就是她几年如一日,不变的早餐。
陆先琴拿出三明治,里头夹着鸡蛋和生菜火腿,鸡蛋金黄,生菜翠绿,唯独火腿,好像有一点点烧焦了。
“咦?
火腿焦了。”
她喃喃说道。
早餐店的师傅都是做了好多年的早餐了,应该不会连烤火腿都烤焦。
徐廷舟神色有些古怪,扶了扶眼镜,轻咳一声:“虽然焦了,但是味道应该不错。”
她咬了一口三明治,面包的浓香和生菜的脆嫩,以及鸡蛋和火腿那特有的香味彻底征服了她的舌头,满足的一口咽下,陆先琴笑着看他,语气欢愉;“超好吃!”
他看着她满足的笑脸,也跟着笑了,刹那间眼中的欣喜与缱绻就像杯中溢出来的酿酒,牢牢地将她的视线锁在他的眸中,让她无法挪开视线。
他这样笑的时候,真的好好看。
陆先琴把他给的早餐全部一扫而空,然后满足的摸了摸肚子,靠在椅背上回味刚刚的美味。
一个三明治和一杯酸奶成功的让他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了。
“徐先生,你以前去过九寨沟吗?”
“没有。”
“恩?
你也是第一次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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