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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要紧的事情!”他笑着说,“再要紧的事情,我也不多耽误你,就上我家吃一顿饭就走,另外,也去见见你嫂子长什么模样!”
“咦!好一个标志的姑娘。”他又指着任思云问南剑,“是弟妹吧!”
可南剑窘红了脸,不知该怎样回答才算完全正确,“嗯!”而这时,任思云早已经帮着他爽利地答应下了。
“哎呀呀!好、好、好。”文强欣喜地叫着说,“兄弟好福气,遇上了这么一个天仙也似的好弟妹。走!不要多话,今天大哥做主;你们两口子上我家去,吃一顿你们嫂子亲手做的饭菜!”说着,他便拉着南剑的手一行走着,也不管他同不同意;而任思云,依然愉快地跟着他们去了。
南剑被他牵着手走过大街,脑子里却回忆起了五年前的那档子事情了。五年前,文强还是一个走江湖买膏药的流浪武师;他早年在峨眉山拜了一个师父,学了一些刀枪棍法,也懂得了一些狗皮膏药的研制方法。因此,以此为生,干起了跑江湖的营生。
那是五月的一个傍晚,他正在江州城里的一条街上,找了个空位子卖膏药。一个下午,也才得了几钱银子;可是,当地一个吃闲饭收地租的地头蛇洪天宝,当地人都叫他混世魔王。
他带着十几个闲汉沿街收租,来到文强的地摊前,二话不说便伸过手去,“嗯!”他堂而皇之地说,“交租!”
而文强一向仗着自己的拳脚功夫也还不错,再加上辛辛苦苦站了一个下午,也才讨得几钱银子,当真是一点一滴皆汗水呀!因此,也就不想理睬他们。
“众位好汉,”他说,“今天,点背得很,确实没有收入,谅解一次!”
“他在跟我们说话吗?”不料,洪天宝回过头去,翘起大拇指,带着十分蔑视的动作,指了指站在身后的文强,与几个随同的伙伴们嘲笑着说,“这个人脑子没有问题吧!”
“肯定是有问题!”他的一个同伴说。
“我看!”他的另一个同伴说,“一定是,小时候被门夹坏了脑壳了!”于是,众人都哄笑一声。
见此,文强也知道对方是在有意搬祸了,但是他也不怕,心里暗暗地镇定了主意;要是他们敢动手,他就率先一拳头打破领头的洪天宝的大鼻子。其余这些喽啰们他一脚一个,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完全可以解决了。因此,他就只顾蹲下身子去,收拾铺在地上的膏药,全然不睬他们的嘻笑嘲讽;加之夜色晚了,他也准备找客栈投宿去了!
而就在这时,混世魔王洪天宝的那只穿着牛皮靴子的一只大脚,却很不知趣地伸了过去;并且,将他正要收起的一块膏药踩住了。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忍。因为,当年下山的时候,他的师父再三叮咛过他这样一句话:
“作为一个江湖人,一定要忍,百忍成金!”
于是,他就打算不要了那块被洪天宝踩着的狗皮膏药,大方一回,索性送给混世魔王洪天宝踮脚脚!而对方却好像不领情,不仅如此,似乎还有得寸进尺的势头。
因为,混世魔王洪天宝又用他的那只穿着牛皮靴子的脚,将他身后的一个装得满满的帆布褡裢踢翻了;并且,里面的狗皮膏药撒了一地!
这样一来,文强在心里又想起了师父临别的一句话:
“徒弟,若是遇到十分躲不过去的事情,忍无可忍的时候,那就无须再忍;但有一点要记住,出手就要伤人家八卦,这叫‘一炮打红’,不是打鼻子、就是打眼睛,并且还要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