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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夏,伯明翰,一个炎热、潮湿的上午。
天空碧蓝如洗,毒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曾经葱翠欲滴的草地,也变得蔫头耷脑。
街道上空空荡荡的,偶尔看到两三个行人,还都是行色匆匆。没人愿意在这样糟糕的天气出门,大家更喜欢躲进阴凉的房子里,享受空调、风扇带来的凉爽。
只有一个人还待在户外,这是一个十多岁的男孩,他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面容白皙似玉,身材消瘦,看上去有些羸弱。
他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破旧牛仔裤,褪色的T恤衫松松垮垮,鞋底磨得很薄近乎可以透气。
破烂邋遢的打扮总会让人联想到脏兮兮的乞儿,十一岁的梅萨不是乞丐,他是个用奶瓶喂大的孤儿,或者说流浪儿。
梅萨是在一年前逃离孤儿院的,那里的人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阴沉、压抑的孤儿院。
不遭人嫉是庸才。
出挑的外貌、名列前茅的成绩,梅萨的优秀让他在孤儿院如同鹤立鸡群,又如夜空中最闪亮的那颗星辰。
他的一切都让其他孩子嫉妒到发狂,而嫉妒使人丑陋、使人质壁分离……产生了嫉妒心,自然就有了背后的诋毁之言。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久而久之假的也变成了真的。
于是,梅萨变成了孤儿院里最不听话的孩子,他高傲、他目中无人、他以欺凌别人为乐……当真是人言可畏。
起初梅萨还会辩解几句,争论一番,但孤儿院主管接二连三的斥骂让他对那里彻底失望,所以他变成了现在的流浪儿,出现在了南亩大街。
这条街上都是独栋建筑,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最差也是个中产。
眼前的7号房屋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妇,新婚燕尔,他们当然是要去度蜜月的,这也是梅萨顶着太阳躲在这里的原因。
梅萨并不是小偷,他没有入室行窃的打算,他只是想趁着这对夫妇不在家时,偷偷住在这栋房子里而已。
过了一会儿,7号的房门被打开,一身休闲服的男主人先走了出来,发动停在街边的车子。随后,美丽的女主人也走了出来,说说笑笑地上了丈夫的车。
随即,汽车开走了,消失在街道尽头。
梅萨没有急不可耐地起身,他仍旧躲在一大从花后面,以防那对夫妇去而复返。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梅萨的肚子发出响亮的咕噜咕噜声,他才快步离开花丛,拉着自己的小行李箱走上门口的台阶。
梅萨没有7号房的入户门钥匙,也没有一包方便面出入一个小区的能力,但他有一双好看的手,一双可以成就梦想的手。
只见他轻车熟路地握住了房门把手,只是过了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就听到一声“咔哒”的轻响,房门开了。
少年梅萨拥有常人所不具备的特殊能力,他不仅能够轻松打开防盗门,还能做到更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可以将一个成年人吊死在房梁上。
当然,梅萨没有这样做的理由,他要的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又不是要入室抢劫。
穿过门厅之后,入眼是一间会客厅,客厅通向半开放式厨房、餐厅,楼梯附近还有一个堆满杂物的小房间。
房子的二楼分别有三间卧室,以及女主人的更衣室、男主人的书房。
梅萨径直走向卫生间,他脱去了被汗水溻湿的衣物,痛痛快快地冲了个凉。
单论颜值的话,只要梅萨今后既不钟情于维密超模,也不执迷于在海滩玩水枪,光凭这张脸他就能镇压一个时代。
洗去了一身疲惫和燥热,梅萨并没有去楼上的卧室休息,尽管女主人的颜值身材俱佳。
梅萨像可爱的小狗一样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心满意足地走向厨房觅食。
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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