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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船员,都感觉像是经过了一场生死劫难一般,他们不知道,前面是不是全部都是这样的路途,如果是的话,那么,他们就后悔自己做出的决定了,受雇佣于货主,拿着高额的工钱,但是,要是命没了,钱也没什么用。
稍后,他们就都得到了消息,刚刚走过的,就是最难走的风暴区,以后,将不会再遇到这样的大浪,而且,只要向北一直航行,那就能到达大不列颠!
这个消息,让他们欣喜不已,不由得,所有船队,到处都是欢呼声。
为了庆祝这个重要的时刻,每艘船的每一名船员,都领到了一大碗的米酒,以及一碗热气腾腾的肥猪肉。
船上养的猪,今天都在嚎叫着。
路程,已经走了一多半,现在,正是需要鼓劲的时候,而且,船上养的活猪,一直都是要吃粮食的,所以,在这个重要的时刻,所有的船只,都开始了这个庆祝活动。
每艘宝船上,都养了至少五头猪,将猪杀了三头,每个货主再分给自己的其他船只。
这恐怕也是当初在出海的时候,沈万三就强调过,想要参加这次远洋航行,必须要有足够的实力才行,最关键的,就是每个货主,都得有一条宝船级别的船只。
能种菜,能养猪,这样的船只,后世也恐怕只有航空母舰能够比拟了。
至于蒸汽机战船上,今日也是敞开了供应,除了执勤的人之外,其余的,都是吃得红光满面,吃完了,顿时感觉到浑身都是力气。
鼓足了干劲,继续行船!
闻着船上飘来的新鲜的猪肉的味道,闻着四溢的酒香,大不列颠来客人们,终于没能控制住自己的食欲,向陈王爷请求,可以享受同等的待遇。
陈王爷非常热情好客,立刻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但是,喝了一口酒,他们就全部吐了出来,这种酒,喝到嘴里,简直就像是有无数的刀子,在割他们的肉一般,如此辛辣!
再看看,其他人喝得满脸通红,他们终于不敢再尝试,肉倒是每人吃了几块儿。
陈风望着这几个人,心中暗笑,其他人,喝的是米酒,而这几个大不列颠来的人,陈风给他们送去的,是烧刀子酒。
这种酒,是陈风的最爱,当然,除了陈风,还有玄玄子,闻到了酒香之后,几天之内,战船上存放的几坛子酒,就都没有了。
当陈风得知的时候,玄玄子正抱着最后一个酒坛子,喝得不亦乐乎,摇头晃脑,陈风使尽了全力,也没有和玄玄子抢过来,全部都被玄玄子给喝光了。
陈风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和玄玄子的差距,玄玄子的武功,仿佛这大海,浩瀚无边,看不到尽头,也不知深浅。
船队继续向北航行,越来越热,又越来越冷,终于,到了北半球的北方,此时的时间,也已经过了年,到了至正八年的晚冬了,春天,即将来临。
由于有地中海的暖流,北欧并不是非常寒冷,船队经过了一年的航行,终于,渐渐地接近了这次的终点,大不列颠。
大不列颠,是一个岛国,其实,是由英格兰,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组成的,不过,在这个时候,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还有矛盾,彼此之间时常起战争。
而此时,大不列颠的国王,是爱德华三世,这个人,早年是一名英明的君主,让他在英法战争中,获得了最大的胜利和空前的威望,不过,这个时候,爱德华三世已经开始老糊涂了,昏庸无能,简直连妥欢帖木儿都不如。
这个老家伙,现在是受情妇佩雷斯夫人的控制,这样一个傀儡,没任何杀伤力。
而由于与法国的战争失利,而且,仅仅是受到了霍姆兹侯爵等人的蛊惑,爱德华三世就派他们到东方去借助外援,他不知道,这是招来了一头饿狼。
千帆林立,大明朝的船队,在海上飘荡了一年的船队,终于看到了远处的那片陆地。
靠近之后,周围已经有大不列颠的渔民出海捕鱼了,所以,所有的人都确定,他们已经完成了历史上的一个壮举,直接走海路,找到了中西方交往的通道!
虽然海运更遥远,但是,更大的货物运载,无须中途的舟车劳顿,已经让所有的初次到来的江南商社的大商家们,乐得合不拢嘴。
霍姆兹侯爵更是高兴,终于回家了,到了自己的地盘上,什么都不怕了。
从内心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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