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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漫漫从周敏君跟刘蓉的手底下挣脱出来,一脸崩溃地看着大家:“你们干嘛啊?”
三个人眼观鼻鼻观心,默默表示:“反正你这两天也没什么事,参加一下怎么了?”
陆漫漫:“……你们谁爱去谁去,我反正不去!”
周敏君扬了扬刚才第二张牌:“不是我说啊,虽然我手生,但是我准度高啊,这都算出来了你今天会遇到你一直寻找的那个人,也许这个今天,就是指的今天晚上的这通电话呢?”
大家都怀揣着无论如何,先让漫漫去参加酒会,继续跟盛宇杰接触也行,或者认识新的人都行,总该要走出来的。
在许平安三人无所不用其极的围攻下,陆漫漫举手投降:“行吧行吧,我去不就是了。”
她不会承认,她是被周敏君的最后一句话打动的。
绝望,有时候并不是真的死了心,而是失望过太多次,生怕老天爷再发现她还有一丝希望。
她的绝望,是守着这最后的一点点希望火苗而已。
虽然并非本意,但是既然答应了盛宇杰要参加酒会,漫漫也还是花心思打扮了一下。
别的不说,至少盛宇杰这人不讨厌,没让她为难,可以结交。
大概这也是齐修远留给她的一种习惯吧,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买东西有快递,吃饭有外卖,出门车接车送,连家里的卫生都能请阿姨打扫,她是真的没有现在很多人“维护关系”的观念。
以前留在她身边的人,大多都是因为真的是朋友才留下的,而不是刻意去经营来的关系。
但是自从齐修远出事之后就不同了,她不得不开始顺着各种关系找到能够打听到齐修远消息的人。
所以现在遇到新认识的人,也会下意识地去想这个人是否值得结交。
也许是执念,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陆漫漫问过盛宇杰酒会的规模跟形式,便按照不出错不乍眼的原则挑选了一套浅色的连衣裙,配上了一条披肩。
头发筒单地挽起来,涂了淡淡的粉底跟口红,除此之外唯二的亮点是碎钻耳环跟项链。
不值什么钱,在海外认识的朋友买的钻石原石,请人切割的。
本身价值不高,但是镶嵌得当也好看。
漫漫这样打扮起来,看上去倒是收敛了不少平日里的科研呆气,多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魅力。
所以盛宇杰开车来接漫漫的时候,那种激动跟惊艳的表情溢于言表:“漫漫,你今天真漂亮!是这个夜里最闪亮的宝石。”
在英国留学多年,盛宇杰虽然为人单纯,但在英国留学多年,夸起女士来也是不遗余力的。
漫漫回来这几天跟各种人联系,切换角色,也累,反倒是跟盛宇杰在一起的时候挺轻松的。
“谢谢!”漫漫柃起裙角,微微欠身,笑着上了盛宇杰的车。
路上,盛宇杰说:“漫漫,一会儿可以陪我去接一个朋友吗?他腿脚有些不好,不能开车,所以我们顺路去接他。”
“ok,没问题,你安排就好。”漫漫并不在意这个,盛宇杰提前跟她说好了,她并不觉得顺路捎带人是不礼貌的。
相反,她觉得这样挺好,资源的有效利用。
盛宇杰听了便更加高兴了,笑着道:“我这位朋友非常厉害,你见到他也一定会喜欢上他的。”
喜欢?
陆漫漫笑着道:“不必夸成这样吧?要真是那么好,你不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