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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谁都清楚明了,儿女终究会离开自己。
就像他,他心底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不愿意,不愿意女儿嫁人,可是,能真的不让她嫁麽?
战家倒是不缺钱,可等他和阿若总有老的一天,等他们夫妻走了,谁来陪知知?
那个时候,谁来照顾她?
所以,他再不喜欢陆家那小子,也不愿意因为一己之私,坏了女儿的姻缘。
送女儿回了院子,战胥又一路回了正院。
江若正在屋里看书,抬眼见丈夫情绪低落走进来,心里已经猜到几分了,放下手里的书,走过去,抬手替他脱外裳,边道,“女儿同你说了?”
战胥沉闷点点头,“嗯。”
江若倒不似丈夫那样想不开,开解他,“女儿自己有喜欢的人,不是更好?总比盲婚哑嫁来的好。再说了,我瞧陆家那孩子不错,你上回赶他走,他也没气馁,照旧上门,吃闭门羹也不放弃,可见咱们女儿没看错人。再者,陆家那样的小门小户,如今的家业,都是他一人打拼出来的,是个能干的。”
战胥酸了,“我倒觉得一般,若不是知知喜欢,我是万万看不上的。”
江若对他这种“我家女儿天下第一好,别家郎君千万个配不上”早已习以为常,自打女儿及笄,说亲提上议程后,对于那些上门的郎君,他一直是这个态度。
江若懒得说他,随他去了,战胥见妻子不理睬自己,又闹了脾气,外人面前说一不二的侯爷,在自己屋里也是个耍小性子的主。
可惜江若不吃那一套,淡淡定定坐在一边,道,“侯爷今日火气大,正好一人下下火,我去陪女儿睡了。”
说罢,从容起身,大大方方出门,留下屋内一脸无奈的战胥。
隔日,陆铮又来了战家,这回上门,明显感觉到了一丝不同。
入了书房,见到了战胥,陆铮照旧恭恭敬敬打了招呼。
一向视他于无物的战胥,居然认认真真抬起头打量了他许久,才淡淡道,“坐罢。”
陆铮坐下,战胥便直接道,“你想娶我女儿,打算拿什么娶?总不能凭你一张嘴,我便把女儿交给你了。”
陆铮惊讶于他的松口,出口毫不迟疑,犹如早就想好了一般,“愿以江山为聘,立一人为后,碧落黄泉,死生相随。”
“江山为聘?”战胥冷笑一声,“好大的口气,你如今不过占了兖益二州。”
陆铮从容,“那便先以兖州益州为聘,其余的,日后补上。”
战胥微微皱眉,仔细凝视着面前锋芒毕露的年轻郎君,今日的陆铮,撕开了平日在他面前温润的伪装,自信却不自负,一身气度,的确教人欣赏。
“你如何保证你不变心?你如今喜爱知知容貌,便觉得她哪里都好,视若珍宝。待日后看厌烦了,只怕便又弃如敝履,望之生厌。”
“若有那一日,伯父只管提刀上门,亲自砍了我,我绝不还手。”
……
从书房出来,天色已经擦黑了。侯府上下各处都点了烛,火光将墙壁照得微微发黄。令陆铮不由得想起了前世在宫中时,点了烛时,也是一般无二的场景。
有一回,蜀中害了饥荒,他忙昏了头,错过了时辰,一抬眼,便看见里里外外的宫灯都点上了。
他起身欲走,担心妻子还在麒麟台等自己,走出没多久,便见不远处的重重烛光,氤氲的夜色下,妻子来了。
带了三四个宫人,其中一个小宫人提着宫灯,另几个则提着膳盒。
知知走到他面前,清润的星眸十分好看,微微扬起脸,朝他道,“我陪夫君在勤政殿用膳,夫君别来回走了。”
陆铮拉回飘远的思绪,朝来时的路往回走。
没走几步,便看见不远处的树下,站了个鹅黄衣衫的小娘子,披着白色斗篷,带着帽子,纤细窈窕的身形隐在宽大的斗篷中,手中提了个绛纱灯,润黄的纱笼着灯,氤氲的光照亮了脚下的路。
也照亮了陆铮的心。
他追寻两世,始终追寻的,便是这一束光。
温暖的,能照亮他的光。
陆铮朝他的光走过去,越走越近,秋风卷起树梢的落叶,一片落叶掉下来,落在知知的斗篷帽子上。
陆铮抬手,捡走那一片叶子。
他低下头,额头抵着小娘子的额头,唇边一抹俊朗的笑意,道,“陆哥哥来娶你了。”
春去冬来,寒来暑往。
十年的时间,他心尖尖上的小娘子终于长大了。
然后,他再一次把她娶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