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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和司命星君一左一右的扒在了墙头上。
司命星君问道:“瞅啥呢?”
哮天犬盯着老尚书家追着一只大耗子满院子跑的大狗,含情脉脉地说道:“星君,你看那只二哈,肌肉发达,胸有沟壑,被毛浓密,骄傲高雅……”
“你放过它吧,和你比,它还是个孩子。再说人家也不是二哈,是阿拉斯加,而且还是只公狗,收起你的哈喇子吧!”朝华朝天翻了个白眼,若是老天有眼,不知道镇守于南天门的二郎真君是否能瞧见。
朝华道:“年纪不大,眼神怎么如此不好?”
“汪汪汪!”一听到朝华的声音,哮天犬就高兴的直摇尾巴,可他一时忘了自己化作了人形,没有尾巴可摇,光是撅着腚扭动看起来无疑十分的羞耻。
“祖宗!”哮天犬高喊了一声就要朝朝华扑过去,还好朝华眼疾手快,抬手摁住了哮天犬凑过来的脸,以及他伸出来想要在她脸上狂舔的舌头。
“哮哮,冷静一点,你现在已经是个老狗了,各方各面都要成熟一些。别跟小李子家生的那个小三儿一样,封神都一千多年了,还当自己是个孩子,穿着开裆裤瞎跑瞎胡闹。”
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朝华倒像是个语重心长的慈祥长辈的模样。可是,司命星君不得不纠正她道:“祖宗,哪吒三太子穿的是红肚兜,不是开裆裤,再说人家也已经很久没穿过开裆裤了,您这印象记忆是不是太久没更新了?”
“啊?”朝华不知是真没听懂,还是装没听懂司命话里的意思,一脸惊讶的问道:“他现在连开裆裤也不穿了?!”
朝华将哮天犬带回了甄府,找了几件甄高兴贴身的东西给他认认味道,当朝华从箱底找出来一件绣着粉色小猪的肚兜时,司命星君抬手吓得抬手遮住了眼睛,提醒朝华:“哎呦,祖宗!这也太贴身了!”
“可本座在她的身体里都住了大半个月了,哪里还能找到什么没本座味道的她的东西?!”朝华有些急,叉着腰,跺着脚,眼风一扫瞥见窗前的妆台,“有了!”
朝华从妆台上一个妆匣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绒布包着的镯子,递到哮天犬面前:“听翠浓说,这是甄高兴最喜欢的镯子,看样子还是个老物件。”
哮天犬凑近闻了闻,点评道:“是个老物件,在土里埋过,水里泡过,除了一身的铜臭味,似乎还沾了点血腥味。”
“这镯子是甄高兴小时候,在他爷爷甄有钱金库里的金山上刨出来的,长大了便一直戴着,落水那日戴的也是这个镯子。”这些自然都是翠浓告诉朝华的,作为甄高兴的贴身丫鬟,翠浓自小跟在甄高兴身边长大,可以说是比甄高兴的亲娘还要了解她。
那日甄高兴落水,昏迷在床的时候,也是翠浓给她去的首饰,换的衣服,加上朝华手腕上不喜欢什么累赘,那镯子取下来了便一直收在妆匣里。
也是今天朝华才将这镯子仔细瞧了瞧,是一只水头很足的白玉镯子,原本应该是白玉无暇,十分通透的一只镯子,不过却在触手生温的同时,内环上隐隐浮现出血纹,似红枫的叶络一般。
“这镯子看着好像……”朝华拿在手上反复看了看,“……还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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