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第600章 600 抽丝剥茧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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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遇到了挫折,而且是一个巨大的鸿沟,但他并不打算举手投降,相反,他还燃烧起了旺盛的斗志,他渴望能够取得突破,在演技上取得更大的突破,雨果希望能够成为那种用灵魂用生命在表演的演员,那种酣畅淋漓的宣泄感让人如此迷醉。这也是他坚定不移选择了“低俗小说”的重要原因。
文森特是一个普通人物,没有特点的普通人物,但这样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普通人也都是有属于自己的个性,包括“没有个性”也是一种个性,如何将一个碌碌无为的平凡人呈现出来也是有难度的。更重要的是,当一个普通人物出现在电影里,只要他和剧情推动有关联,那么他就有属于自己的个性,就算是在“变形金刚”、“速度与激情(Fast。Furious)”这样不是以人物为卖点的作品之中,人物也是有自己个性的。
以“克莱默夫妇”为例,这部电影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达斯汀-霍夫曼和梅丽尔-斯特里普两大山脉的演技碰撞,那么达斯汀所饰演的泰德-克莱默真的是没有任何特点的一个普通人吗?显然不是。
泰德是一个普通人,他并不是沉默寡言,把对儿子的爱藏在冷酷的外表下;也不是爱意勃发,非要和儿子做平等的朋友,作为父亲,泰德只是忙碌于工作和儿子之间,顾此失彼,结果两个都没有照顾好。在儿子面前,他没有故作深沉的耐心,也没有被琐碎拖累的厌烦,但是他每一天里对待儿子的温和,为了儿子在一天内忍受屈辱找到工作,这就是最温暖也最简单的父子之情。
泰德这个略显懦弱却又不乏温和的人物,在达斯汀的演绎之下,没有任何的爆发,也没有特别的着力点,但他却无可挑剔地将泰德对于家庭的眷恋和煦而坚定地呈现了出来,多一分太多少一分不足,达斯汀对于角色的把握,在电影和生活中找到了微妙的平衡,超越了表演,超越了所谓的灵魂附体,在兴致盎然和意犹未尽之外,捕捉到了关于演技的“度”的最完美演绎。
达斯汀对于这个角色的演绎,完全地诠释了“最好的演技就是无演技”,换而言之就是,他将角色与自己结合在了一起,让人无法区别出来,这比他在“雨人”之中奉献的表演更值得让人欣赏,堪称是演技的巅峰之作。
达斯汀就示范了“如何演好一个普通人”的典型范例,他对于演技的“度”的把握在“克莱默夫妇”这部电影之中达到了巅峰。如果单独把这部电影拿出来,试图去分析达斯汀的演技,人们很快就会发现:没有东西可以分析。
虽然说文森特这个角色比起泰德-克莱默来说深度差了不止一点半点,但雨果就希望能够在文森特的表演之中触摸到达斯汀当初演绎克莱默这个角色时的状态,哪怕仅仅是窥见冰山一角。
那么,文森特这个角色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个性呢?又或者说,他的普通是怎么造成的,又隐藏在什么细节之下。
首先,文森特为什么会成为一名黑社会?显然这一点昆汀故事里根本就没有提及,甚至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但雨果却觉得,也许文森特小时候身材弱小,受到了别人的欺负,导致他没有办法参加任何体育运动,也没有办法融入校园群体——甚至可以说他五年级都没有读完就辍学了。
混迹街头的日子让文森特的个性变得比较容易冲动,他利用自己在欺压下生存所学到的小聪明在街头寻求生存之道,当他赢得了社区帮派老大马沙的认可之后,就付出了所有忠心,甘愿为马沙做任何事,这也使得马沙愿意信任文森特——没有什么人可以比得上一个不够聪明但却又足够忠心的小弟更加可靠了。这让文森特逐渐成长为马沙最为信任的打手之一。
那么朱尔斯呢?文森特又是怎么和朱尔斯认识的?
难道只是单纯因为马沙将他们组合在一起吗?显然不应该如此。也许文森特和朱尔斯是打架认识的,不,这并不符合剧情人物性格走向,应该是没有文化的文森特认为朱尔斯很有文化,心生佩服,朱尔斯能够背诵“圣经”,这虽然让文森特觉得有些烦人,但他却觉得这还是有点酷的,而且朱尔斯的见识也十分广,对于女人之事也十分了解,这让文森特更加佩服。
当然,文森特也不会明显地表现出来,甚至于他都不承认自己佩服朱尔斯,因为他认为他们两个是搭档,是平起平坐的。但平时在交谈时,心理的反应难免会表现出来。
这样一来,文森特的个性就可以勾勒出来了,他有一点小聪明,但还是有些粗神经,对于细节的事情不太注意;他有一些计谋和胆略,但都上不了台面,遇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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