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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当是在叫自己的媳妇儿。庞文这家伙一点用都没有,还说什么对付女人如何如何,可他连一个胡莽都搞不定!
胡莽对自家的产业那是相当的支持,她身材颀长,穿着一身蓝色的羽绒大衣很是精神。毛绒绒的帽子垂在身后,露出她那头长了不少的头发。
她束了个马尾,走路大开大合的,像极了一个男人。尤其是苏月白往她的腿上看,没见着裙子,倒是见到一条……裤子?
时下的男人除了裋褐下要穿裤子,多数都是长袍加身,虽然里面有布,可你通常只能看到他们的鞋子或靴子。可胡莽这种大概算是这个时代的异类,不过她身材好,穿什么都好看。
要是放在现代,胡莽绝对有成为一线超模的资本。
“夫人,外面下雪啦,院子里的红梅也开了。呀,你穿这件红色斗篷可真好看,要不咱们出去赏雪看梅花?”
于是,陆彦墨的妻子就被拐走了。他瞪着两个人的背影,恶狠狠的在心中咆哮。
等到花园,苏月白才噗哧一声笑出来:“你总是逗他,就不怕他找庞文报复你?”
胡莽和庞文两个人在一起,苏月白早就察觉了。不过两人的氛围倒也挺奇怪的,按理说这个时代的男女选择成婚再简单不过。可他们两个,倒像是别别扭扭谈恋爱。作为围观者,她倒是看的很开心。
“别提他。”胡莽一脸嫌弃:“叫他涂面霜,他也不听。好家伙,跑了一趟西北,回来人丑了一圈儿。我现在看着他那张脸,就觉得没胃口,根本吃不下去。”
苏月白:“……”我怀疑你在开车,但是又没得证据。
“对了,庞文带来个好消息。陆彦墨购买的那批羽绒衣在西北大营很受欢迎,也因此引起了朝廷的注意。他说朝廷有意要和咱们合作,将原本要购买棉衣的钱,用来购置更适合的羽绒衣。”
苏月白一听,自信道:“咱们的羽绒衣比市面上的棉衣成本低,他们当人会选择羽绒衣。”
一件羽绒服卖的比一件棉衣都便宜,在这后世是不敢想象的。可谁让现在的鸭毛、鹅毛这些,根本是别人不要的垃圾。他们收购来再加工,就成制成一件件保暖的衣裳。
即便有人发现商机,也没这个技术。在这一点上,苏月白已经占据了最为有利的位置。
因为无限量的原料供应,低廉的购置价格,做出的羽绒衣自然要比棉衣便宜许多。
而且在军队中,需要的就是可以保暖又方便活动的衣衫。棉衣是好,但因为臃肿沉重,不方便行动。而苏月白他们专门为军队研发的羽绒衣,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这些羽绒衣是小头,大头则是咱们的羽绒大衣。”
虽都是羽绒,却有巨大的差别。给军队供应的那些,非常轻薄。但因为面料的限制,再冷的时候就要穿不住了。这时候,就可以拿出他们的军大衣。
是的,苏月白是这么起的名字。没有沿袭早先军大衣的设计,而是采用了现代军大衣的雏形。不仅方便穿脱,而且保暖性极佳。甚至还有相应的帽子手套等,这样在不上战场时的日常需求就能完全满足。
而且她也是想借着西北军的手,将羽绒衣推广到全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