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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手一部吧,从初中生到老年人。适龄读者,就算除以二再除以二,那也不少了。
常征回复:“收到。眼大辛苦了。”
滴滴滴,大豆:“哎,书好难写啊!终于体会到你们这些作者的不容易。姐卡文了,完全没感觉。你一天更新一两万字,是怎么做到的?我一天两千字都码不出来。”
常征:“熬,你想想那些小媳妇是如何熬成婆的。你的新书我看了,比上本要好,至少三观正确,满满的正能量。”
大豆:“那本没写了,又开了本。”
常征:“姐,别这样啊。你能安心写完一本再说吗?你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永远写不出一本完本小说。”
大豆:“没感觉没感觉没感觉……你帮我想个创意吧。”
常征:“我咋想啊?你写的都是女主文。要不你写赵樱空的同人呗,你这么喜欢她。”
大豆:“同人?”
常征:“就写赵樱空以前的事情,没进主神空间之前的。你可以写她是如何被训练成刺客的,如何去做刺客任务等等,编故事呗。”
大豆:“这个创意好!我有灵感了。下了,我写个几万字你帮我看看。”
滴滴滴,消息又来了,同组作者宅男第二:“苍神,上次你给我提的建议十分好。你让我压缩情节,尽快完本开新书。我把一百万字的内容,压缩到六十万字完本了。我又开了本新书,还没上传,你帮我看看前五万字行吗?提点意见或建议。
哎,我忙着呢,你给编辑去看呀,给我看干嘛,我又不能签你的作品。常征心里这么想,但还是答应了:“好的,发给我看看吧。”毕竟人家看得起自己相信自己,找上门来了不好拒绝。
宅男第二发了个文档给常征,常征接收后点开看。
宅男第二的上本书,常征看过,写的是一个山村少年来到大都市,加入了黑涩会,开始了一段地下世界的血雨腥风旅程。
这个宅男第二,貌似很喜欢都市黑/帮题材,这次又写的是同样类型。只不过是少年换成了青壮年。
看着看着,常征眼睛亮了,使他眼睛发亮的并不是这书的情节,说实话,情节很老套,还没他上本书的情节好。无非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甘生活在社会底层,想要出人头地,于是加入了黑涩会(常征擦汗,为什么出人头地,一定要加入帮会呢?好好读书,从事正当行业不行吗?)。
真正使常征眼前一亮的,是宅男第二的文笔。宅男第二在这本书中的文笔、行文,看的出来,下了很大的功夫,相对于上本,有了很大提升。
这小子值得培养,常征心说。他从宅男第二的文风上,依稀看到了一个地球大神的影子,那就是写出《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的烽火大神。
烽火大神的文笔很独特,可谓独树一帜。这个宅男第二能有类似烽火大神的文笔,也属难得,但还需要雕琢,光靠文笔成不了书,在情节构思、桥段设计上,他和烽火大神还差很远。
多少文笔出色的写手,最后归于沉寂。跟的上潮落,编的出迎合市场需求的故事,才能混口饭吃。
“重点跟进。”,常征对宅男第二开始感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