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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圣书院里,张圣人躺在摇椅上,手里拿着一块血红色怀表,神情怀念起来。
一万年前吗,他还是一个少年,叫做张小二,家境贫苦,给人放羊放牛,混个温饱,勉强生活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去读书的朋友,小二内心特别羡慕,而等到他们放学回来,说起学到的知识,都把小二馋的不行。
他是真的想学习啊。
一个青梅竹马的姑娘见状,趁着闲暇的时间偷偷给他补课,教他识字,读书。
可惜,小二资质愚钝,他学习很吃力,常人一天能记住的东西,小二可能需要四五天。
但这阻止不了他,既然学习很吃力,他就努力,你用一天,我用四五天,我依旧能学会。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足足三年,三年下来,小二记住了很多知识,他决定不在放牛,要去读私塾,拿着几年积累的积蓄,冲击一把。
可惜,青梅竹马在这个时候却搬走了,因为她被父母许配给了一位秀才。
小二那夜很伤心,但他没有去找青梅竹马,只是一个人躲在破庙里哭泣,大雨掩盖了他的哭泣声。
没有人会知道张小二多么喜欢那个姑娘。
就像没有人知道张小二多么喜欢读书一样。
他是真的发自内心喜欢!
只是,他很笨,很蠢,很没用而已。
在那个大雨夜后,张小二还是决定去读私塾,青梅竹马的事情被他压在心底。
私塾读了一年,他成就不高不低,但肯定混不到一个秀才。
张圣人记得很清楚,就是在那一天,锣鼓喧天,惊动了他,他亲眼看着那个女孩,俏脸含羞的坐上花轿,被人抬走。
这一次张小二没有哭泣,只是有点伤心……
好吧,他非常伤心。
坐在小河边,芳草稀稀,张小二真的绝望了。
在绝望之际,河水冲刷下来一块血红色怀表,被小二看到,然后丢下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砸碎了。
天地钱庄!
那是张小二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也是他此生唯一一次踏足。
他用自己的性命换到了一位先贤圣人的全部智慧。
等到他彻底脱胎换骨,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他心心念念的青梅竹马和自己的秀才夫君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了。
从此之后,张小二改了名字,叫做张圣人,离开了小地方,四处游历,直到今日,他成为了儒林魁首,成为了读书人心里的神。
……
天地钱庄里,李仙道看向小七,问道:“这个张圣人怎么如此平静?”
小七也很诧异,道:“或许,他看淡了一切?”
李仙道盯着画面里的张圣人,惊讶道:“当初给他的先贤圣人智慧竟然变得如此浓郁?”
如果说之前给张圣人的智慧是一,那一万年后,这一份智慧就增加到了十!
在可以说很不可以思议。
这必须要张圣人在这一万年里,沉浸在学问里,沉浸在哲学里,努力专研,提升自己,才能做到。
“看来他还不错,至少做到了自己的承诺。”小七对张圣人的观感好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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