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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量坚固保暖的现代彩钢房躲避风雪,再加上各种像现代取暖炉,现代御寒衣物,各种高热量食品等抗寒物资,因此尽管风雪依旧在疯狂肆虐,气温也在持续降低,一度降低到了零下二十六摄氏度,可留在史密斯兰的中华远征军却没有为此受到多大的伤害。
相反,还在撤退中的联邦军新弗吉尼亚军团跟詹姆斯河军团,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前文说过,当李永吉带兵打破史密斯兰后,林肯曾经严令伯恩赛德将军的新弗吉尼亚军团西进,重新夺回史密斯兰,打通匹兹堡与纳什维尔的水上交通线。
对这个命令,身为联邦军总司令的米德将军虽然很不同意,但由于林肯的坚持,米德也就无意反驳对抗,而是执行了命令,让新弗吉尼亚军团出击。
不过,虽然让新弗吉尼亚军团按照林肯的命令出击了,但米德却私下里跟伯恩赛德面授机宜,要他不要真的去跟史密斯兰的中国人死磕,去附近溜达溜达,显示一下存在,意思意思就行了,等过一段时间,他说服了总统后,就赶紧带兵回来。
这么做了之后,为了以防万一,米德将军还从东线抽掉了作为预备队的詹姆斯河军团西进,以策应新弗吉尼亚军团的安全。
两个军团的总人数加起来超过五十万,而且因为是新成立的军团,一直在后方休整,不但兵员素质跟训练度相当不错,武器装备也是联邦军中最好的。
虽然这两个军团没有大量装备加特林机枪,但夏普斯步枪跟12磅拿破仑炮的装备率却是联邦军中最高的,而且还装备了不少自产的铁丝网与木栅栏,说是联邦军的王牌军团也不为过。
所以说,尽管这这两个军团实战经验不够,毕竟是新成立的军团,但米德将军相信,以这么雄厚的兵力。只要不主动进攻挑衅,那么轻易也是很难被击败的。
新弗吉尼亚军团的伯恩赛德倒是很听话,来到史密斯兰附近后,一直摆出一副坚守的态度。而当时的李永吉也无意进攻,这才让大家相安无事。
再后来,当听说纳什维尔陷落的消息后,伯恩赛德就开始考虑撤退的事情了,只不过因为没有收到撤退的命令。所以才暂时按兵不动。
可是很快的,新弗吉尼亚军团的一个侦查骑兵营与中国人的侦查小队遭遇,最终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骑兵营大败亏输,从那之后,伯恩赛德就明白到,面对中国人的速射武器跟自动车,再不撤退是不行了。
当时,詹姆斯河军团已经抵达附近,不过这个军团的司令官本杰明.巴特勒先生却是个官僚型指挥官,像政客多过像将军。一向缺乏进攻精神,所以在听到新弗吉尼亚军团的司令官伯恩赛德想要撤退,也是相当赞同。
反正按照计划,他那个詹姆斯河军团只是来策应新弗吉尼亚军团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新弗吉尼亚军团不失,并不是来一起进攻史密斯兰的中国人,因此能不打仗,对这位巴特勒先生来说,就是最好的事情了,至少不会失败。
总之。他们两个军团很快就开始了撤退行动,准备直接去埃文斯维尔,然后再依托埃文斯维尔进行防御。
伯恩赛德这个撤退去埃文斯维尔的主意还是很靠谱的,因为埃文斯维尔这个城市虽然规模不大。但易守难攻,而且河道狭窄,水流湍急,俄亥俄河流经这里的时候,正好是个“几”字形,十分有利于封锁水面。这对缺乏水面战舰,已经失去了俄亥俄河下游制河权的联邦军来说,就显得尤其重要,再加上这里布置了很多炮台,已经变成了要塞,防守能力超强。
说白了,就是埃文斯维尔这个地方地势险要,能切断俄亥俄河的航路,当然,除此之外,也有害怕上面责罚的缘故。
毕竟伯恩赛德他们的撤退,是自行其是,并没有获得白宫或者联邦军总司令部的命令,因此如果撤退的过远,很难向上面交代。
而埃文斯维尔这个地方就正好,既跟史密斯兰这个地方离的够远,可战略是又不算太远,上面万一问起来,也可以说是战术性诱敌深入什么的。
当然了,说战术性诱敌深入什么的,其实也是个笑话,毕竟埃文斯维尔这个地方,离开史密斯兰也是有很长一段距离了,坐蒸汽船至少要四天,走陆路行军则要十二天,已经是两个战场了。
新弗吉尼亚军团与詹姆斯河军团加起来有五十万人,是个很大的集团军了,这么大的部队行军,以美国当前的路况,走陆路是很难的,所以他们之前都是乘坐轮船,沿着俄亥俄河过来的。
也只有依靠船运,新弗吉尼亚军团跟詹姆斯河军团才能那么快抵达史密斯兰附近,要不然,光靠走路,那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或许要说,不是说中国人的特混舰队掌握了俄亥俄河的水上通道么?那美军怎么还敢乘船走俄亥俄河?
这是因为,中国人的特混舰队只是掌握了俄亥俄河的下游,或者说只是掌握了史密斯兰附近,而根据美国人的一般认知,蒸汽铁甲船要想顺畅运行,需要沿途加煤加水,但很显然,史密斯兰以东的大片地区,能够加煤加水的地方,最近的就只有埃文斯维尔这一个地方了。
然后,埃文斯维尔早在格兰特带兵西进的时期,就加强了防守,设置了不少炮台,而且河道里面还有不少暗桩,因此理论上来说,中国人的舰队不可能不在陆军的陪伴下,来单独进攻这个地方的,如果真是那样,美国人觉得以埃文斯维尔的沿河炮台,一定会给中国舰队一个教训。
换言之,埃文斯维尔以东的河道,还掌握在联邦军的手中,所以只要埃文斯维尔不失,这个地方以东的俄亥俄河,对联邦军来说就是安全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新弗吉尼亚军团。还是后来的詹姆斯河军团,他们都是先乘船感到埃文斯维尔,然后沿着俄亥俄河,步行来到一个叫肖尼敦的地方。并以这个小镇为军团防御中心,以这个小镇西南部的戈尔孔达小镇为前沿阵地,与史密斯兰相互对峙。
由此可以看出,联邦军其实十分依赖俄亥俄河,如果没有俄亥俄河的运力。他们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投送这么多部队过来的。
正因为严重依赖俄亥俄河的运力,所以伯恩赛德才沿着俄亥俄河走路过来,也就是部队官兵在河岸上走,河上则飘着补给船跟跑船,大前方则是侦察船,一旦发现中国人的铁甲舰队,他们就会立刻把补给船向后疏散,然后沿岸的步兵则布置好炮兵阵地,要利用数量庞大的陆地火炮,去对抗中国人的特混舰队。
应该是。伯恩赛德这个举动,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谁都知道,舰炮的威力要大过陆地火炮,如果双方对射,陆地步兵肯定会损失惨重。
不过相对而言,因为新弗吉尼亚军团步兵人数众多,火炮数目也多,加上这一段的俄亥俄河的河道比较窄,舰船在上面运行不够灵活。因此如果不怕牺牲,互相对轰的话,还是能够对中国人的铁甲舰队造成重大威胁的,至少伯恩赛德对此深信不疑。
也就是说。现在的美国军队面对中国军队的时候,根本就是要靠人数取胜,靠拼人命换取胜利,跟另一个时空抗日战争时期那些抵抗精锐日军的中国川军十分相似,至少武器装备的力量对比是差不多的。
可惜的是,伯恩赛德处心积虑。小心翼翼,甚至想出了种种对付中国铁甲舰队的土办法,比如水鬼队什么的都训练了一批,可最终没什么卵用,因为当时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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