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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东西能让你低头,
向你上峰,向能决定你生计,甚至是能决定你生死的人,低头,这很正常,也很理所应当在,不算什么奇怪的事。”
“那,伯爷您刚刚………”
“啧,但我,从未像你这个样子过,低头是低头,但把头低到土里去,我做不来,也不愿意做。”
说着,
郑伯爷伸手从兜里取出一个橙子,
这还是昨日出发时,瞎子递给自己的,一直没吃,现在有点蔫了。
郑伯爷剥着橙子,
道:
“哄他们高兴,是想让自己日子过得更好一些,有舍才有得,我懂,但说句心里话,在我这里,有一条线,一旦过了这条线,我会………”
“伯爷您会如何?”
“我会掀桌子,如果真的事不可为,我会带着几个手下,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家客栈,过过小日子。”
野人王张了张嘴,
然后笑了笑。
郑伯爷注意到苟莫离的神情变化,道:
“你想说什么?”
“狗子想说,伯爷,您应该,从未过过那种,少一口子酪吃,就会在寒风中冻死的日子吧?”
郑伯爷,沉默了。
上辈子,虽然自己妈离开得早,自己那个爹开货车,也不怎么着家,但吃喝上虽说不精致,但还真没过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就算那酗酒糟蹋身子的老爹也早早地因病去世了,留下的钱,也够自己上了大学。
唯一的不舒服,大概就是开家长会时,但那,其实也不算什么。
至于这辈子,
一醒来,
身边就是一群魔王环绕;
可能他们一开始,对自己很轻视,带着高傲,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且已经给自己置办了一座酒楼的产业,身边还能有丫鬟服侍。
两世为人,
其实自己并未真正体会到过………做人的艰辛。
苟莫离的这句话,意思就是,伯爷,您没真正受过那种被踩在泥潭里奋力挣扎抬起头,就为了那片刻的呼吸换气的日子。
所以,
才会有这种想法。
那种,
优雅、从容、淡定;
郑伯爷用手背抵住额头,轻轻敲了敲,道:
“对,你说得对,我确实是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属下……该死。”
“呵,你就这样正常点说话,其实挺好,你是点头哈腰,还是不卑不亢,亦或者是……将自己的脑袋塞在马粪里,在我面前,都改变不了你是野人王的事实。
可能,这是你的习惯,但我,不是很喜欢你这种习惯。
有本事的人,还是该有些格调的,我一直这么认为。”
苟莫离有些激动地点点头;
他明白,
当一个人准备和你相处时,才会要求你改变自己身上让他觉得不舒服的地方。
否则,若是打算继续将你丢笼子里眼不见为净,压根就不需要理会和说这些。
“就像你刚刚那般说的话,我知道你是违心,也知道你是在变脸,但我真的,不是很喜欢。”
野人王五体投地地跪伏下来,
道:
“伯爷,属下只是………只是不希望他们………不希望他们死得没价值………所以才………”
人已经死了,
就该追求他们死去的最大价值,这样,才能不辜负他们的战死。
这时候,说气话,露情绪,表不满,都是很愚蠢的行为。
郑伯爷伸手指了指那面包裹着桑虎尸体的旗帜,
道:
“这面旗,就作为第一镇的军旗吧,本伯给你,两个营的编制。”
一个营下辖五个标,每个标三百人,也就是总计三千人的编制。
且按照雪海关的传统,凡入正军者,无论燕、晋、蛮族群,皆一视同仁。
“谢伯爷再次给了属下一个机会!”
郑伯爷伸手,拍了拍野人王的肩膀。
野人王知道,这是雪海关中最为时兴的拍肩礼。
“虽说我这里算是过了,但,接下来的攻城战时,野人,还得再死一些人,死到,让雪海关上下的军民,无话可说为止。
你,
懂么?”
只有用死亡拼凑出足够的贡献,才能消弭掉雪海关军民对这一镇野人兵马的敌对和反感情绪。
这是当初野人造的孽,现在,得还。
先前郑伯爷对剑圣说的那话,意思,其实就在这里。
接纳野人为一镇,首先,得给投名状!
“伯爷放心,这一点,属下明白,且有伯爷您这句话,剩下的近三万多野人俘虏,属下,就有把握激发出他们效死力的信心!”
“你办事,我放心。”
“谢伯爷。”
“好好做事,机会,已经给你了。”
“属下,定然不负伯爷期望!”
“嗯。”
这时,
樊力提着迟明义走了过来,将迟明义,放在了郑伯爷身前。
其两肩琵琶骨的钩子,还未取下,整个人,也被捆成了粽子。
郑伯爷看了他一眼,笑道:
“以前,没打过这种仗吧。”
迟明义一边倒吸着凉气一边回答道:
“未……曾。”
以前,藤甲兵的主要对手,是大泽边缘的水匪,已经很多年,未曾和正规军交战过了,且还是……骑兵为主的正规军。
郑伯爷点点头,道:
“瞧出来了,你这两天犯的错,可以记录下来,做一个册子,以儆后人了。”
“呵呵……呵……”
迟明义笑了两声,
道: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输给驸马爷,倒也不算辱没了我自己,还请驸马爷,给我一个痛快。”
“倒也算,有种。你叫什么名字,这支兵马,是哪家的,应该不是大楚的皇族禁军吧。”
“回驸马爷的话,某叫迟明义,是白蒲白家人,这是,长溪郡的藤甲兵。”
“白家人,姓迟?”
“驸马爷您,不也不姓熊么?”
“哦,我懂了,你是赘婿?”
迟明义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道:“是。”
“能以赘婿的身份领军出战,看来,你在白家,很得看重了,不过你刚刚说错了一点,我呢,是把公主娶回家的,和你,不一样。”
“驸马爷若是愿意回我大楚,我相信,王上必然会极为欢迎,今日年尧的位置,大概就是驸马爷您的了。”
“啊?”
郑伯爷笑了起来,
伸手指了指南边,
道:
“哎哟,哎哟,这话,可太逗了,合着我现在还是在攻我自己的城喽?”
“驸马爷,求赐个痛快。”
“不急,不急,其实,迟明义啊,你是有希望赢的。”
“我,输得,心服口服,驸马爷用兵之法,确实在我之上。”
“记得,你寨子里,应该是有两台投石机的。”
“前日送走了,那玩意儿,没什么用,也就前些日子砸死了一个小喽啰,也是那小喽啰实在是八字太背,那么远还是下雨,居然还能被砸死。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倒霉催的人。”
郑伯爷沉默了,
没生气,
只是缓缓道:
“砸死的那匹马,当时,是我在骑。”
“……”迟明义。
惊愕了一会儿后,
迟明义忽然笑了起来,
笑里,有泪。
“呵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郑伯爷瞧见后头,自家甲士正在押送着楚人俘虏往寨外走。
也就对樊力示意道:
“行了,阿力,送他一起上路吧,咱也可以拾掇拾掇,准备回了,省得耽搁时间久了被包饺子了,就不好了。”
迟明义这个人,可以先留着,一来,他对楚国内部情况知道很多,二来,生擒敌方将领一枚,回去,更方便夸功。
“好嘞,主上。”
“噗!”
阿力手起斧落,
“咯噔”一声,
迟明义的脑袋,脱离了身躯,落在了地上。
正准备起身的郑伯爷被这一幕给弄愣住了,
看向樊力,
道:
“你在干什么?”
樊力有些茫然地挠挠头,
道:
“送他上路啊。”
“……”郑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