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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大虎,把鸡蛋吃喽。”

    饭桌前,剑圣将自己刚刚剥好的鸡蛋送到大虎的碗里。

    “嗯。”

    刘大虎点点头,很乖巧地吃起了鸡蛋,同时还扒拉着粥和咸菜。

    剑圣也剥了个鸡蛋,自己一口一口地吃着,同时,指了指面前的粥盆对女人道:

    “以后早上别熬粥了,大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多吃点儿好的,等今晚你下了工后,去将军府铺子那儿问问,接一些羊奶回来,给大虎早上喝。”

    女人还没说话,旁边正在喝粥的老太婆不满道:

    “喝粥多好啊,羊奶多贵啊,可不兴过日子这么造的。”

    剑圣笑了笑,道:

    “可孩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吃点好的,以后才能长得壮实,少生病。”

    “粥怎么不好了,多香啊,姑爷,你这是没经历过灾荒,闹灾的时候,连树皮都被人给啃没了,有口粥喝,那真是烧高香了都。

    再说了,羊奶那玩意儿騒腥味儿那么重,有啥好喝的。”

    剑圣摇摇头,在这件事上,他很坚持。

    他是剑客,自小练武。

    俗话说得好,穷文富武。

    一个武者想要培养起来,首先就得吃得好,一般家庭可经不起这般去造,根本就供养不起。他是正好年幼时碰上了师傅,否则以后就算练武,身子骨不行,也很难有这么大的成就。

    这个时代,江湖武者因为经常受伤,其实对一些药理也是懂一些的。

    搁在后世,其实真能称得上半个营养学家和半个药剂师。

    “就是熬粥,也多放些肉和蛋进去一起熬,鱼片也可以,不要再熬这种白粥了。

    羊奶的话,得喝,瞧着雪原上的野人,他们日子其实过得比咱们好不到哪里去,但体格身量却都不小。”

    “姑爷,照着你说的这个日子过下去,咱们这家岂不是…………”

    剑圣放下筷子,

    沉声道:

    “听我的。”

    老太婆当即闭嘴。

    到底是家里唯一一个成年老爷们儿,哪怕身子骨现在不行,但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女人也点头道:

    “知道了,下工后我就去买。”

    “嗯,不要怕花钱,等我身子骨再养好一些,还能去当值的,不会饿着咱家。”

    “家里银钱是够着哩。”女人自己做工也是有银钱的。

    老太婆撇撇嘴,继续扒拉着粥碗,故意吃得很大声,还砸吧砸吧嘴。

    她是真看不惯这瘫姑爷这般大手大脚过日子的做派,

    但偏偏人家是给自己亲孙子好吃好喝地供着,

    她还真没办法继续较真下去,

    不管如何,她是能瞧出来,这新姑爷是打心眼儿里对她亲孙子好。

    一家子吃过早食,

    老太婆收拾碗筷,

    女人得去上工,

    剑圣则拄着拐杖,带着刘大虎去学堂。

    刘大虎的书册和笔墨放在一个小布兜里,剑圣坚持要自己提着,刘大虎就搀扶着剑圣的一只手,陪着他往前走。

    与其说,是这个继父送孩子上学,倒不如说是孩子在陪着继父去学堂。

    路上,刘大虎碰见不少同学,有人看见刘大虎的爹是这个样子,忍不住带着些许戏谑的语气喊道:

    “大虎,这是你爹哇。”

    刘大虎每每都挺着胸膛,

    大声喊道:

    “对,是俺爹!”

    丝毫没有自己爹得拄拐走路颤颤巍巍是个废人的自卑。

    送到学堂门口,刘大虎从剑圣手中接过自己的布兜,对着剑圣作揖到底:

    “父亲,孩儿去上学了。”

    “好,好好听先生的话。”

    “是,父亲。”

    等看着刘大虎跑入了学堂,剑圣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转身,继续拄着拐,准备回去。

    谁晓得,一转身,居然就看见穿着一身番衣的郑伯爷。

    郑伯爷穿的其实不是番衣,是四娘以前为自己编织的卫衣,不过因为戴帽子,且能够遮掩自己的脸,所以平日里郑伯爷想一个人出来走走时,都是这个装束。

    毕竟,走到哪里被围观欢呼到哪里,一开始,自然是很爽的,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反而更想要一种安静。

    “哟,巧了么不是。”郑凡笑道。

    剑圣点点头,道:“是巧了。”

    “吃了么?”

    “吃了,你呢?”

    “我还没呢,等我,我去买俩饼子。”

    雪海关内所有的店铺,其实都是伯爵府的产业,这一点,继承了以前在盛乐城的旧制。

    买了两个羊肉饼后郑凡走了回来,一边吃着一边对剑圣道:

    “送你回去?”

    剑圣摇摇头,道:“我想出城逛逛,一直待在城里,有点透不过气。”

    “可你的身子?”

    “墙角边逛逛也是可以的,只要出了城门就行。”

    “成。”

    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剑圣是走走停停,时不时地需要歇息,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出了城门。

    外面,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

    剑圣累了,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

    郑凡坐在他旁边,抿了抿嘴唇,有些口干,羊肉饼有点咸了。

    “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剑圣开口问道。

    “有句话,叫御敌于国门之外。”

    “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

    “那可不。”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搭着很多个帐篷。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做饭,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熙熙攘攘。

    “其实,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剑圣说道。

    雪海关很大,真的很大,可以容纳很多人口。

    “总得有些区分的。”

    “曾经,记得你和我说过,人生而平等。”

    “是啊,但我在这里,没以燕人、晋人、蛮人去区分,已经很平等了,军属,可以住进城内。”

    “那些女人呢?”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

    “有点不太讲究。”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

    但这南面,

    说句心里话,

    在我的设想里,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

    “那还差很多。”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他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他顾。

    “看得出来,他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

    金术可,是他推荐给郑凡的。

    “是个人才。”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除了,没自己好看。

    毕竟,蛮族人的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

    “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

    是我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

    “一万蛮族铁骑。”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

    “哟,那可真是不错。”

    “其实,我挺喜欢用蛮族兵的,他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他乡之地,他们更容易去拼命。”

    “不,你除了燕人兵,其余的兵,你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

    “被你看出来了。”

    “是你自己没有遮掩。”

    “好吧,我检讨。”

    “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是起来了。有时候,人的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了,就起来了。

    当然了,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的。”

    “您是在说您自己么?”

    靠着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其影响力,更是超过了早就沦为傀儡的晋皇。

    “我是说他。”

    “不一样的,这个世上,能做到像您这般,一个人用一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的,真的不多。

    就说这金术可吧,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就在东门守城门,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要不是你开口举荐,我也不会一开始就提拔他当千夫长。

    他很可能,就死在某一次冲突之中了,或者死在了斥候搏杀里。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不假,但这里面,却又有太多的幸存者偏差。”

    “幸存者偏差?”

    很显然,剑圣一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细品起来,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味道。

    “啪!”

    就在这时,

    一声碎响传来。

    一辆牛车上,坐着一个老翁,老翁身旁,放着几个小酒坛,在牛车前,刚刚砸坏了一个酒坛,里面没酒水溢出,应该是空的。

    砸完酒坛后,

    原本洗衣服的地方跑过来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衣服都打着补丁,一个年长,仍然可以瞧出来年轻时的姿色,就是现在看起来,也依旧有着不少风韵,想来应该是老翁的妾。

    一个年轻,虽说衣着普通,但也难掩俏丽,应该是老翁的女儿。

    老翁身上衣服邋遢,但能看出曾经的华贵,应该原本也是家境优渥的主儿,只不过因为战乱破了家,妻女得靠着为伯爵府做工来养家。

    瞎子和四娘带着盛乐百姓一起迁移过来,路上吸纳了很多的流民,到最后滚雪球一般地壮大,如今雪海关内外迁移来的百姓,原本属于盛乐城的,反而是少部分了。

    老翁砸了酒坛,正好碎在从城门出来的官道上,妻女二人马上蹲在地上开始收拾。

    还好先前官军已经出城了,要是恰好赶在先前大队骑兵出城时砸酒坛,说不得就要被抓起来定一个意图不轨的罪名!

    为了维持稳定局面,伯爵府对于敢于寻衅滋事者向来是零容忍。

    年轻的,送入和野人奴隶一起的劳夫营,年长的,没啥用处却还要作妖的,直接射杀省得浪费粮食。

    刑罚很冷酷,但也因此得以保证这么大一块“工地”的和平稳定。

    “哈哈哈!”

    老翁又打开了牛车上的一坛酒,双手抱着,却没抱得动,只能将自己的嘴凑过去,饮了一大口,而后双腿一蹬,大喊道:

    “哈哈哈,想当年,晋侯开边,驱野建国,是何等气象,再看如今,堂堂大晋雄关之上,竟然插着的是燕人的黑龙旗!

    这里,可是晋土,是我三晋子民繁衍生息之地,却为燕人马蹄所践踏!

    列祖列宗在上,

    先民英灵在上,

    你,你,你,还有我,等我们死后,又有何面目去见他们?”

    老翁似乎是喝醉了,发起了酒疯,开始喊着这些大逆不道的言语。

    坐在郑凡身侧的剑圣闻言,叹了口气。

    郑凡则不以为意,到了他这个层次,还不至于为一个酒疯胡言的老头置什么气。

    再说了,自己身边还坐着剑圣大人,怎么着也得给人家留点面子。

    “先前还瞧见那边在做帐篷,一问才知,居然连荒漠上的蛮人也要迁移过来,哈哈哈哈哈!”

    老翁继续大笑,

    然后低下头,又饮了一口酒,

    大喊道:

    “我三晋之地到底怎么了,燕人来了,撒野!野人来了,撒野!现在就连那蛮人,也要过来站在咱们晋民的头顶上拉屎撒尿了不成!”

    这时,其妾起身,搀扶着老翁,似乎是在告诉他不要再说了。

    这些话,说得当真是让人心里害怕。

    谁知道这老翁却一把将自己的妾侍给推开,

    继续喊道:

    “有什么不敢说的,有什么不能说的!

    我要说,

    我偏要说!

    想我大晋,曾武有司徒家镇守雪海镇南二关,北拒野人南御楚奴!

    想我大晋,曾文有闻人家兴学社倡文风,使我晋地读书人不用再去艳羡乾国上京芳华!

    想我大晋,商有赫连家马队纵横天下,南北通贯,晋地商号连纵东西,他国商人不学一口晋地方言做生意都不便利。

    想我大晋,曾有剑圣一剑飞出…………”

    说到剑圣时,

    老翁停下了。

    郑凡则特意留意了一下自己身边剑圣的神情,发现剑圣脸上并没有那种“你快点说我很想听”的表情,只是自嘲式地笑笑。

    “赫连闻人家被灭了族,商号尽毁,文脉全断;晋皇迁移入燕京,宗庙社稷祖宗祭祀之所被燕人劫掠一空!

    司徒家成了成亲王,沦为燕人膝下鹰犬;

    就是那位剑圣大人………”

    老翁说到这里,再一次止住了话头,眼里噙着泪花。

    显然,对于剑圣的评价,他是很纠结的。

    最后,

    老翁发出一声长叹:

    “剑圣终究是江湖中人,虽沦为燕人马前卒,但终究曾奉新城下夺门,杀司徒毅司徒炯俩野人走狗!

    雪海关前,一剑斩千骑,让那些挨千刀的野人全都葬没于此!

    他只是一个江湖人,他做到这一步,老夫只有敬他!”

    剑圣闻言,闭上了眼。

    郑凡则身子微微后仰。

    这时,城门口走过来一群甲士,领头一人是一名校尉,叫徐有成。

    这个人郑凡还记得,应该是晋地降卒出身。

    “你这厮在这里胡言乱语什么,喝了点儿马尿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是不是!”

    徐有成大骂道。

    老翁的妻女马上上前走到徐有成面前为老翁赔罪。

    谁晓得老翁却指着徐有成笑骂道:

    “一口晋言片子,却穿着燕人的甲胄,打着燕人的旗号,你,数典忘宗!”

    “你!”

    徐有成一怒之下,直接抽出自己的刀。

    身为二鬼子,最痛恨别人叫自己二鬼子。

    “求求将军,绕了我家老爷吧,我家老爷醉了,他醉了,我这就把他拉走,把他拉走。”

    妾侍跪在地上磕头。

    女儿也抱着徐有成的腿,生怕徐有成上前杀人。

    这些日子,那些因企图捣乱煽动而被斩杀的人,他们可是见得多了。

    “求个屁,为何求他!”

    老翁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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