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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期定在初夏,听说将军府湖里的那片荷已经长了莲蓬,但是我还没见过,为了避嫌,我已经从将军府搬出来,住到小麻朵胡同的房子去了。
自打我搬过来,小麻朵胡同一改往日的脏乱差,每天不定时有人在清扫,路面连一颗小石子都不见,那些猫儿狗儿的,也从未在我家附近出现过,以前住在胡同里的邻居说话喜欢大嗓门,现在说话也变得小声了,有一晚,我听到隔壁两口子吵架,赶紧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偷听,结果,他们吵得太秀气,一个字都听不清楚。
里长是新换的,隔三差五过来请安,估计对他家祖宗都没我这样殷情。有一回他提议在我家门口铺个红毯,以显得尊贵,我拒绝了,现在的小麻朵胡同比将军府后院还清静,我实在不习惯,叫他不用刻意做什么,一切还按原来的就好,原来的那些才让我感到亲切。
于是,慢慢的,清早我能听到鸡鸣狗叫,白天邻居们在门口走过的脚步声,半夜里又能听到吵架声了。我觉得自己回到了烟火凡尘中,有了一种脚踏实地的安心。
我轻易不出门,免得造成混乱,所有的人都很留意我家门口的动静,只要门一开,一准有无数个脑袋在院门那里探头,一睹多格郡主的风采。
白长简很少来看我,毕竟要避嫌嘛,但偶尔他还是来的。
那天,他一身白衣,骑在马上,气宇轩昂,儒雅中带着逼人的英气,他一出现,立刻受到街坊邻居热情的追捧,简直是万人空房,都挤到巷子里来瞧热闹了。
他有点不好意思,下了马,跟逃难似的钻进了我的院门。
我站在台阶下,羞嗒嗒看着他,他给我带了个小玩艺,是个胖乎乎的不倒翁,我有些意外,“为什么送我这个?”情郎送意中人,不应该是发钗手镯玉佩之类的么?
他摸摸我的头,“你不是喜欢这些小玩艺么?”
好吧,他把我当成了孩子,不过这种感觉还不错,我欣然接受。
院子里新建的房子已经恢复成旧貌,当然很多东西并不是原物,是我后来四处搜罗来摆上的,我指着墙上的渔网说,“这是我爹的东西,我爹没来京城前是打鱼的,整个村里,他下网最厉害,从来没有落过空。”
又拿起纳鞋底的椎子,“这是我娘用的,她教我纳鞋底,还教我做鞋,后来她走了,我靠做鞋才能勉强度日。”
他看着我手上的东西,表情有些凝重,突然一把抱住我,“是我的错,让你受苦了。”
我莫名其妙,那时侯我压根不认得他好吧。但是他肯抱我,我自然心花怒放,其他的事也不愿意去细究。
我还想他亲亲我来着,那种被闪电击中的感觉真的是欲仙欲死,但他只是静静的抱着我,没有别的举动,我觉得他真是个君子!
他没有坐多久就走了,那天晚上,我玩了一个晚上的不倒翁,小螺对此有看法,嘟着嘴说,“白将军真小气,不说头面首饰,胭脂水粉总该送一盒吧,怎么送郡主这个?”
我拿着不倒翁喜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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