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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奇怪了,为什么粉丝吹他谈恋爱后演技都好了,演戏突飞猛进,这就很尴尬了。
“吃饭了。”欢欢已经准备好了晚餐,四菜一汤,糖醋里脊,清炒菌菇,蒸了一条石斑,一碗鱼翅和一盆排骨冬瓜汤,都非常清淡温补,这几个菜没有一个是欢欢爱吃的,虽然分别几年,心上人的口味他是不会忘记的。
全是清淡的,适合他吃的菜肴,看着色香味俱全。
装在白瓷骨盘里,令人食欲大动,卖相极好,他都想不到欢欢竟然能做出一桌这么好的菜肴来,“可真是……丰盛啊。”
欢欢先给他盛了鱼翅,这是一名老教授送他的,他一直都放在冰箱里没吃,“你试一试口味。”
他们的角色仿佛对调过来了,当年是他给欢欢盛饭盛汤,期盼着他的回馈,如今是欢欢期待地看着他,眼神亮晶晶的,“好吃吗?”
潘森十分捧场,“好吃。”
这绝对不是敷衍,鱼翅本来就是很好吃的一道菜,他做的也很好,其他的菜肴他都尝了一口,味道都很好,一看是精心学过的。
“我不在这些年,你没回宫殿住吗?”潘森问,如果宝贝儿回宫殿住,就不会学会做菜了,欢欢不喜欢有人来他的私人空间,不会允许家政阿姨上门来打扰他。
“我没回,这几年和阿爹闹了一点矛盾,我也不想回去见他,再说学业很繁忙,要读书,要考证,要做实验,又要教书,还要拍戏,一堆公告,我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回宫殿。”欢欢虽是抱怨这几年太忙,眼里却都是笑意,他像是一个温柔又甜蜜的大男孩,第一次谈恋爱,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给自己暗恋的人。
频繁地给他夹菜,怕他不够吃。
潘森听着心里复杂,这么忙,还学会了做一手好菜。
“我这么聪明,只要我想学,我什么都能学好。”欢欢认真地看着他,不再别扭地藏着他的心思,“我想等你回来,好好煮给你吃,所以我认真学了。”
如今,他愿望成真了。
小鱼吃到他亲手做的菜,这几年耗在厨房里的时间,总算有了价值,真好啊。
潘森说,“很好吃。”
“我不会天天做哦。”欢欢有点傲慢地说,“你回来了,你还是要做给我吃的。”
潘森失笑,“好!”
这是他的小祖宗,做什么都行,何况是做饭呢。
“今天有演唱会,你不去没关系吗?”
“没关系,筹备演唱会是经纪人准备的,这是你的纪念演唱会,不能缺席,我的乐器已经很厉害了,真的,可我唱歌不行,本来想让阿爹在幕后代唱,我跳舞就好,可又怕出错,干脆让他代替你了。”
他还没说完,潘森就开始笑了。
欢欢有点急,“你别笑,我真的弹得很好,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都练得很好。”
“我知道。”潘森温柔地看着他,“我昨天在台下看到你表演了,钢琴曲弹得很好。”
“你在台下?”
“嗯,在台下。”
欢欢心里狂喜,他的表演被看到了,看到了现场?原来昨天不是他的错觉,是小鱼回来了,他在看着他,他回头看是一片蓝色的灯海,却找不到人,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又紧张,好像自己错过了什么。
“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我就坐在第一排。”欢欢不高兴了,然后又意识到他不应该发脾气,又努力地控制自己的脾气,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他找台阶的方式就是拼命地给潘森夹菜,潘森碗里都要堆积成一座小山了。
“我刚上岸,状态不好,想要休息一天,再去找你。”潘森叹息一声,安抚着他的不安和不爽,他要等了几年,心上人回来没有第一时间见他,他也会抓狂的,所以很理解欢欢的情绪,“你看……一回来就压着我在床上过了一天,你数一数你弄了多少次,幸亏我还睡了三个小时,不然,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欢欢瞬间就红了脸,差点结巴起来,“搞……搞得我多精虫上脑一样。”
潘森轻笑,这样的欢欢真是可可爱爱的,令人怜爱,欢欢敏感地避开了人鱼的诅咒,你回来了,还走吗类似于的话题,也避开了,你还能活多久,恶魔死了,你是不是也要死了,这样的话题,是不是来见我,是你见我的最后一面,你和可乐一样会永远离开了?
他不敢问,也不敢想,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潘森一字不提,他也不提,絮絮叨叨说了一些别的事情。
“你娘还没给你生弟弟妹妹吗?”
“没有,他们怀不上的。”
潘森,“……”
你爹要听到了会打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