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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绑匪首领转过身背对张顺的那一瞬间,张顺动了。他猛的抄起电话听筒,用听筒与坐机的连接线勒住对方的脖子用力一绞,在感觉到连接线传来的一个美妙而轻微的震荡后放开了听筒,左手提着这人的领子让他挡在身前,右手顺势夺下了他的手枪。
“呯呯呯呯”,四声极快的枪响过后,用枪抵住保镖的两名绑匪软倒在地,两人头上分别有一个弹孔,鲜血正“突突”的往外涌着。
张顺放开左手,他用来挡子弹的那人也倒了下去,胸口和肩部分别有两个弹孔,但血流得并不是太快——这家伙刚才就已经死了。
说起玩枪的本事,张顺在他们佣兵小组是数一数二的,“雾渡鸦”不是一个攻击型异能,身体素质又决定了他绝不可能是个肉搏高手,所擅长的就只有偷袭和射击了。不过他也不是那种传说中的神枪手,虽然两枪都命中了对方的头部,但第一枪打在了一个人的眼睛下方,第二枪打在了另一个人的太阳穴与耳朵之间,所幸的是预期的效果都达到了。
把手枪的弹匣拔下,再将枪膛里的那颗子弹退出,张顺捡起地上尸体手中的那两把枪依样做了一遍,最后把所有枪支和弹药堆在一起。虽然很希望自己能有一支枪,但这些人的枪大概都是留有案底的,要真留下来恐怕会惹来无尽的麻烦。
鲜血染红了大堂的地板,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张顺的动作,包括那两个拿着砍刀的人,水和尚和盲道人不约而同的突然伸手握住了对方持刀的手,接踵而至的就是手骨断裂与砍刀落地的声音,做完这些事后,和尚抬手又灌了几口酒,道士继续把玩着他的手机。
车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再次响声,面包车飞快的驶走了。
两名保镖重获自由,感激的冲张顺点了点头,走过去制住了那两名跪倒在地、疼得鬼哭狼嚎的绑匪,他们的腕骨都被硬生生的捏断了。
大堂里一时间又变得热闹非凡。
于小瑶刚才就站在被击毙的那两名绯匪旁边,脸上被溅了好几点血,但此时却顾不上擦脸上的血迹,连忙走到接待台前挽住了于庆的胳膊。
于庆的脸色有些苍白,但已经有了微笑,看向女儿的眼神充满了欣慰与后怕,可以看出来这对父女的感情是极好的。他将手中的钥匙递给于小瑶,让她去清洗一下。
于小瑶接过钥匙,转身去捡先前落在地上的行李箱,于庆则走过来紧紧握往了张顺的手,满口称谢。
“不用客气,我是刚来的……三保,这是我应该做的。”张顺对于“三保”这个词仍有些陌生,或许还带着一些排斥——如果只是保安那该有多好啊!
“哦,失敬失敬,小兄弟怎么称呼?鄙姓于,王字少一横,名庆,庆祝的庆。”于庆握着张顺的手仍不愿放开。
“我叫张顺。”张顺叹着气回答。在得知他是新任三保后,于庆看他的眼光明显有了一些变化,比先前要复杂得多,好像是掺杂了一些怜悯,看来这位富商知道的内幕不少,估计心里已经在计算张顺的阳寿还剩几曰了。
那两名保镖看起来很有经验,报警、保护现场等工作做得一丝不苟,警察很快就赶来了。
从于庆甩手一百万为女儿交“保护住宿费”的事情上可以看出来,就算他现在还不是清济首富,至少也差不多了,而从警方的反应速度也能够看出来他在本市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
警车一共来了五辆,救护车三辆,一大群人走进客栈里拍照的拍照、拷人的拷人、搬尸体的搬尸体,忙碌了好一阵子才清静下来。
为首的警官身材壮实,肤色黝黑,听到是张顺杀死了三名绑匪之后,还以为于庆是在跟他开玩笑,再一次确认之后才极为惊讶的来到张顺面前,问道:“小兄弟身手可真好,枪法也极准,我姓肖,你是……特种兵?”
张顺笑着捏了捏自己的上臂:“我这身板要能当特种兵的话,咱也别阅兵了——太丢人。”
“那你是怎么做到瞬间击毙三人的?”肖警官继续严肃的问道。
“运气,这就是运气!”张顺只能这样解释,他二十出头的样子,说自己当了十年佣兵谁也不会信,说自己是重生的对方指不定就会把他关市六院去。
“运气好也不可能直接拿电话线把别人舌骨勒断吧!”肖警官无奈的看着张顺,给他递了支烟。
“纯属意外,纯属偶然。”张顺点上烟,吞云吐雾的继续瞎掰。
肖警官对张顺的回答很不满意,就算真是运气、就算真是偶然,哪有人杀了三个大活人还若无其事的站着和人扯蛋聊天的?但他就算不相信也没有办法,张顺杀的是持枪绑匪,这是很标准的正当防卫,况且救的还是于庆的女儿,在场的目击证人都绝对可靠。
“那么,请你和我回警局做个笔录好了,小朋友怎么称呼?”肖警官见现场处理得差不多了,准备离开。这个案件里有绑架、有枪战、有死人,这样的大案要案肯定会被上头盯着,必须谨慎处理。
“我叫张顺,笔录在这做行不?这辈子还没进过警察局,我怕。”张顺苦着脸说道。他刚才一直盼着能来个年轻女警,现在面对的却是一个黑脸汉子,心里正纳闷着呢!小说里能遇到的警察都是女警,还得是穿短裙、丝袜的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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