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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天道之门

    风萧萧,雾锁林间,长路漫漫,三十里无一小村,五十里未见一镇,天地间唯有一片死寂。

    元宵节虽佳,但由于兵荒马乱,并非每一个地方都灯火灿烂,繁华如锦。

    荒村破庙,寒鸦夜鸟凄号,声声摧肝断肠。

    低矮残破的旧房,在战火之下呈现出一种弱不经风的感觉。

    自破窗中透过些微凄凉的火光,在寒夜之中显得有些怪异和突兀。

    “唏津津!”马嘶之声比夜鸟的啼叫更惊心动魄。

    破窗之中,火光一阵摇曳,似乎是有感于马嘶。

    “族王,前面有灯火,看来有人居住,让属下前去看看。”说话者正是尔朱荣身边的家将之一。

    “我陪天问去!”尔朱情身后一名汉子道。

    “好,你们小心一点。”尔朱荣的声音似乎有些干涩,的确,与黄海一战,他所受之伤很重。几十年来,这次大概是他伤得最严重的一回,但尔朱荣心中并没有后悔此战,此战之后,他知道将会是自己武功的另一个转折点,他敢肯定自己的武功会再升一个层次。当然,这一切都必须在他能够安全地回到塞上北秀容川。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那像是一幕阴云,死死罩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今日这种感觉特别清晰,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或许是他从来都未曾受过伤,一旦受伤,竟然心神俱损,人也变得多疑起来。

    那两人应了一声,便策马向透出灯火的破屋行去。

    淡淡的月辉,今日的天气的确很好,白天的日光暖若小阳春,而晚上的月光也别具一番风韵,柔和的光线使天空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朦朦胧胧的感觉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享受了。

    风微寒,空气之中还有一些潮湿的感觉,冰凉的风,似乎可以一舒连日来的闷气。

    “族王为什么要如此急着赶回北秀容川呢?如果在洛阳养好伤岂不是更好?”尔朱情极为不解地问道。

    “不可以,我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回神池堡,迅速调派人马寻找天道之门。”尔朱荣吸了口气道。

    “天道之门?”尔朱仇禁不住有些疑惑。

    “烦难、天痴、佛陀登入天道之地,那里一定藏有登入天道的最高秘密。只要我们能够找到天道之门的所在,就有机会探索武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之隐秘。更可能会在武技上有更大的突破,因此,我们不能让别人捷足先登。”尔朱荣认真地道。

    尔朱情和尔朱仇这才恍然大悟,忆起黄海和达摩所说的烦难、天痴、佛陀升天之事,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竟然真会有人升入天道,而且此事已是不容置疑的实事。天道只是一个传说,一个不切实际的传说,可是一旦变成实事,就不能不让人疯狂,不能不为之心动,即使如尔朱荣这般剑道宗师也不能例外!

    烦难和天痴本就是武林之中的上代神话,便是能够获得其武功真传的弟子蔡伤,也变成了江湖中刀道的神话,那他们能够悟道登天、达至武人所能达到的极致,也并非不可能。

    蔡伤的厉害是不是与那天道之门有关呢?天下间,知道天道之门的人唯有蔡伤、黄海等有数的几人,那他们是否已经悟出了什么?

    “可是我们大可让更多一些的兄弟相护呀?”

    “难道以我们八人的实力还不够吗?”尔朱仇打断了尔朱情的话。

    “不要争了,我只是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我已受伤,那无论是对军心还是本族王的声誉都会有很大的影响,我受伤之事,只能限于你们八人知道,回到神池堡后,如果在一个月中有其他人知道我受伤的消息,定要严惩你们八人!”尔朱荣肃然道。

    尔朱情和尔朱仇一呆,心想也有道理,便不再多说什么。

    “得得……”那两个探路之人策马回来了。

    “天问、天武,那里是怎么回事?”尔朱情问道。

    “那是一家农户,夫妻两人带着一个小孩。”尔朱天问回答道。

    尔朱天问的年龄比尔朱天武小了几岁,但看上去却要苍老一些,虽然正值壮年,可额头上却多了几道皱纹。他俩本和尔朱天光是同一辈人,可却是外系。因此,在尔朱家族中,二人身份只能和上等家将同一待遇。

    “在这荒村之中,怎会还有这么一家农户?”尔朱仇自语道。

    “他们说这里并不只一家,而是有五家,前些时候这里有强盗经过,他们躲得快,幸免遇难。今天是元宵节,才敢偷偷回村。”尔朱天问再次补充道。

    “噢。”尔朱情和尔朱仇这才释然。

    尔朱荣望了望夜色,淡淡地道:“先不要说这么多,找个地方竭一晚再说,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

    “是,属下这就去整理一间屋子,反正这里的空屋子很多。”尔朱天武道。

    “好吧,大家一起去。”尔朱荣道了一声。

    林间依然静谧,雪地上呈现出一片凌乱的爪印,其中一摊血迹更是触目惊心,但也被踏得一塌糊涂。

    几声寒鸦的啼叫,使得林间更增添一丝阴气森森的感觉。

    几道身影如幽灵般出现在林间,但却被眼前的一片混乱给惊呆了。

    他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凌乱的爪印,一摊浓浓的血迹,更有一堆白骨与一根皮鞭,还有几块破碎的衣服。

    每一根骨头都啃得极为干净,而那根皮鞭就在几根指骨旁边。头颅空洞洞的,连脑浆皆被吸得干干净净,饶是这几人胆大功高,也禁不住毛骨悚然。

    “是桑拉,这是他的皮鞭!”这几人中的其中一个忍不住惊呼道。

    “这是桑拉的银牌!”一名满面阴鸷的汉子弯腰在地上拾起一块三寸长的银牌,惊声道。

    “难道他真的被这群野狗给吃掉了?”说话者是一个老成稳重的和尚。

    “上人所说的并非没有可能!”一个年轻小伙子插口道。

    “祈公子哪里话,以桑拉的武功,就算杀不尽野狗,逃走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最先发现桑拉皮鞭的汉子道。

    “金老大所说可不能绝对,想那蔡风能被中原尊为年轻第一高手,岂是易与之辈?桑拉不等大伙一起赶到,就独自行动,他只不过是怕功劳大家平分而已,以一人之力对付蔡风,简直不自量力!”那被称为祈公子的年轻人有些不忿地道。

    “祈公子虽然说得没错,但蔡风已被王子和四大护将击成重伤,不可能还有很强的反击力量?以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人之力,都极有可能将之干掉!”金老大也有些不服气地道。

    “金老大所说甚是,桑拉当时亲眼见到了那场比斗,莫拉说桑拉甚至出手擒回那个美妞,这说明桑拉可能间接地与蔡风交过手,而他既然敢单独行动,表明他对蔡风的实力已经有底,桑拉可不是个笨人,绝不会干愚蠢之事,因此,我赞同金老大的说法。”那名拾起银牌的阴鸷汉子附和道。

    “普其兄分析得有道理,以桑拉的聪明才智,又怎会自己送死?蔡风肯定已经身受重伤。”金老大道。

    “那这堆白骨难道是蔡风的?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桑拉还活着,那么这堆白骨的头颅怎么还在?桑拉怎会不割下蔡风的脑袋,没有脑袋,他如何交差?桑拉是个聪明人,该不会连这一点都不清楚吧?”祈公子反驳道。

    众人不由得哑然,半晌,被称为普其的汉子有些迷茫地道:“可是桑拉的记号就是指向这片林子啊,而且到这里也便停止了……”

    “这是桑拉的白骨!”那个半晌没有插话的大头和尚突然道。

    “上人如何这般肯定?”金老大、祈公子与普其同时问道,这三个人的语调之中显然对大头和尚极为尊敬。

    “你们看地上的碎布,虽然很多地方被血迹所染,但有些地方还是比较分明的,观其颜色,不正是桑拉今日所穿的衣服吗?而桑拉又怎会丢下马鞭与令牌呢?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被野狗啃光了骨头,这些剩下的东西是野狗不吃的!”大头和尚肯定地道。

    众人愣了半晌,才齐声疑问道:“难道蔡风还能够杀了桑拉?”

    “我不知道,也许是,如果蔡风没有杀桑拉,以桑拉的武功又岂会逃不掉?即使跃上树顶等我们前来,野狗也是可望而不可即,可他却被野狗吃了,这便肯定是蔡风杀了他,至少是让他受了重伤!”大头和尚推测道。

    “那就是说,蔡风一定没有受多重的伤,他杀死了桑拉又逃过野狗群的噬食,说明他眼下的武功至少比桑拉厉害一些。”祈公子脸色有些变色地道。

    “我想应该是这样,这么多野狗脚印,在大草原上都不多见,也不知这些野狗从哪里来的!”普其惊异地道。

    “不管怎样,大家小心一些就是,我通天倒希望蔡风不要伤得太重,打落水狗的事,我通天也不稀罕!”那大头和尚傲然道。

    “谁不知通天上人乃吐谷浑释家第一人?自然不在乎一个小小的蔡风了!”金老大似乎有些拍马屁的意味。

    祈公子不屑地扭过头去,他似乎极看不惯金老大的作风。

    “我刚才查过,这林子除了野狗足迹外并无任何人的脚印,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人的足印被野狗群所掩,只要我们顺着野狗的足印寻找,就一定能够发现蔡风的踪迹!”通天上人认真地道。

    “上人可真细心,好,我们就顺着野狗群的足印追击,这个方向与蔡风所住之所背道而驰,只要发现了他的行踪,一切都好说了!”祈公子赞道。

    “好,大家小心了!”普其提醒道。

    蔡宗出刀如风,黑木钝刀划出如电,那一层白白的豪光更为清晰,显然是含愤一刀,力道之强,的确惊心动魄,这一刀只是攻向与费天交手的两人。

    那两人大骇,蔡宗这一刀的力量他们可是见识过的,竟然能够硬抗密宗大手印绝学,单凭这份劲道,就让他们心生畏怯。何况又有费天这个可怕的对手,是以,在蔡宗刀风一转之时,他们就开始退,暴退!

    黄尊者暗叫不好的同时,就已经听到蔡宗低喝一声:“走!”

    众包家庄弟子却被蔡宗刀风所逼,根本近不了身。

    费天身形冲天而起,射向屋顶。可就在此时,一个巨大的铁球已逼临面门,如果他执意要撞开屋顶,一定会被这个铁球击成重伤。虽然铁球上的刺根本无法伤他,但重伤之后,就是跃上了屋顶又能怎样呢?谁知道屋顶之上有没有伏兵?

    是以,费天只得在空中一个扭身,转向苦心禅扑去。

    苦心禅正在用清水洗眼,突感头顶劲风大作,吃惊之下只得向地下一滚,闭着眼睛撞断了几根桌脚。

    “轰!”硬扛这一击的却是花蒙,可花蒙的功力如何能够与费天相比?一击之下,竟然狂跌而出,喷出一大口鲜血,压碎一张大桌,盘子碗筷全都变成稀巴烂。

    花蒙虽然受伤,但脑中仍是清醒的,费天的劲道之猛的确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几乎连他的椎骨都给压断了,浑身肌肉一阵撕裂般的疼痛,只让他冷汗直冒。

    正当花蒙哼哼唧唧之时,“啪啪啪……”一连串的耳光打得他牙齿松脱。

    花蒙睁眼一看,却见是掌柜的,不由得大怒,可是此刻受了重伤,他连个小掌柜也打不过,动一下手都极为难受,正要开口大骂,嘴巴却被一块抹桌子的脏布堵住了。

    “你他妈的敢砸老子的场子,打老子耳光,老子就送你去见阎王!看你还神气什么,你这龟儿子,王八蛋!”掌柜的说着掏出一把牛耳尖刀,“噗”的一声刺入花蒙的心脏。

    可怜花蒙连一声惨叫都没有来得及发出,就死在一个不会武功的掌柜手中。

    由于场中太乱,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费天和蔡宗身上,而花蒙又被桌子所掩,包家庄众弟子根本就不知道掌柜的会趁乱要了花蒙的命。在这种世道里,杀死一二个人,那似乎太正常了,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战乱本就让人失去了正常,将人内心深处的野性和凶性完全激发出来,使人变得疯狂,更何况掌柜的能在这乱世之中经营临城最好的飞雪楼,也绝对不是懦弱之流。

    “妈的,连我的人也敢杀!”一声怒吼,却是苦心禅。原来,他刚才贴地一滚,虽然避过了费天的凌空一击,身子也蹿进了桌底,而这时正好朦朦胧胧地发现有人杀死了花蒙。他眼睛经水一洗好了很多,模糊之中,知道杀死花蒙的人竟然是掌柜,怎叫他不大为震怒?

    掌柜的大惊,他以为自己的动作并没有人看到,谁知竟有这么一个光头怪物发现了他杀人,而且攻击速度快得使他来不及反应。

    苦心禅的拳头快若奔雷,更是杀意澎湃,身过之处,桌椅尽裂。

    在掌柜的站直身子之时,他的拳头已只距掌柜三尺,强烈的拳风让掌柜吓得大叫,但却根本没有应变和躲避的机会。

    一旁的小二忍不住惊呼出声,众人刚才都见过苦心禅拳头的可怕,是以此刻竟似乎不忍目睹掌柜的惨死。

    坐在一角一直默然未动的两个刚才出言讥讽包家庄之人的脸色也微微变了,其中一人拿起桌上的一只瓷盘,但手却被另一人按住了。

    “砰!”一声闷哼之下,苦心禅倒翻而出,握住拳头“哇啦哇啦”直叫。

    他并没有杀死掌柜,并不是因为掌柜的头硬,而是因为另一只拳头。

    一只突出其来,但却绝对及时、绝对霸烈的拳头。

    拳头很普通,皮肤并不是十分粗糙,甚至微显苍白,五指的关节极为匀称,并在一起,便成了一只不凡的拳头。

    不是很大,但却很硬、很有力感的拳头并不是掌柜的,掌柜此刻已在双腿发颤,脸色煞白,额角甚至渗出了汗珠,汗珠当然是冷的。

    拳头的主人,是一个很普通的老头。朴素的衣衫清洁整齐,浓浓的眉毛,细长而炯炯有神的眼睛,给人的感觉只是一种极为平和与优雅,没有半丝压迫之感。

    这是一个似乎被人忽视的人,但却绝对不能小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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