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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看着他上了台阶,用磁卡开了单元楼的防盗门,某种猜想渐渐浮出我的脑海。
“我家就住在这儿。”姜越说。
电梯恰好停在一楼,我俩一起进去。
“让我来猜一猜……”我盯着那一排按键,“你家不会碰巧就在17楼,还碰巧是1703吧?”
我的话音刚落,姜越就将其中的“17”按亮。
“没错。”
这栋楼的1703,正是当初我们挑剩下的那一套房子。
所以那一次我遇到霍随,他遮遮掩掩地说帮“朋友”搬家,就是不想让我知道住在这里的气势是姜越。
“你这套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我问。
“租的。”姜越说,“我要买房的话,不会买这么偏的。”
虽然这话听起来挺欠的,但也的确是实话。
以他如今的财力,要买房当然得挑好的地段。
不过——
“你哪来的钱租这套房子?”
霍随来帮他搬家的时候,他还是个无业游民,穷到只能借住在言良的家里。
这里的房子虽然跟其他地方的比起来不算贵,可一套三室两厅,月租也需要三千多块,还是押一付三的那种。
姜越连自己的住院费都掏不出来,又怎么会有钱付给房东?
姜越一怔,随即垂眸苦笑,“跟言良借的。不过早就还给他了。”
“你当时都穷成那样儿了,干嘛还要跑到这里来租房子?”我大约能猜到他的目的,可那也不能阻止我生气。
这个人,到底有没有点自觉!
越是没钱,就越应该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啊!
他倒好,不仅不节约,还跟朋友借钱挥霍!
“我就想离你近一点。”姜越的语气弱弱的,看起来有点可怜。
“呵!”我一扭头,没搭理他。
电梯到达17楼,我率先走出去。
姜越加快脚步超过我,打开了1703的门。
这房子我来看过一次,对内部的构造和装修并不陌生。
即使姜越搬过来,也没有改变太多,甚至客厅和原来几乎一模一样。
我问姜越:“你都搬了些什么过来了?”
我环视了一圈,除了鞋柜里的几双鞋以外,都没看到任何他的生活痕迹。
而那次跟着霍随一起来的,明明是一辆超大容量的卡车。
“附近能买到的东西都没有带,只带了最重要的。”姜越领着我往卧室里走,很快我就看到了他所谓的“最重要的”东西——一张大床。
准确来说,是我被他“软禁”在那栋别墅里的时候,睡过的大床。
因为那段记忆太过深刻,见到这张床的第一眼,我就认出它来。
这床的长款都超过了两米,难怪要用那么大的卡车来装。
“你认床?”这个问题一问出来就被我自己否定。
撇开他失眠症加重的时候不说,正常情况下,他似乎在哪里都能睡着——哪怕是颠簸的车上。
所以他完全没必要大费周章地让人搬这么大一张床过来。
“不。”姜越摇头,看着我的眼里波光流转,似有缱绻深情,“之所以把这张床搬过来,是因为上面有你残留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