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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处也不再火辣辣地疼了。
“去看看那几个,拖到屋里,我要问话。”白鹤染开口吩咐,同时抬步往屋里走。她一向讨厌淋雨,特别是沐浴不如前世方便的古代,湿乎乎的一身让她难受极了。
默语快步走到那些黑衣人堆儿里,弯了腰就想去拖拽,却发现这些人一个个蜷缩在地一动不动。她心道不好,伸手往颈间去按,随即大惊——“小姐,人全都死了。”
“恩?”白鹤染一愣,也跟着回过头来去查看。一看之下果然如默语所说,十名黑衣人,一个不剩,全都死了。 “这是谁家养的死士,竟如此舍得起性命?”她扯下其中一人的面罩,手往两腮处一按,强行将死人的嘴巴撬张了开。果然,满嘴发黑,舌头牙齿都是黑色,这种颜色蔓延至喉间,流向了体内。“是事先
在嘴里含了毒药,咬碎毒药死的。” 她不得不叹服古人这套路子,打不过就跑,跑不掉就自杀,十个人,竟一个生叛心的都没有,干脆利落地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对于他们来说,好像命根本不是命,只是一根稻草,随随便便就能扔了
。明明之前还那般生龙活虎,明明功夫已经练得那般了得,竟也如此痛快地舍得出自己的性命来,他们的主子究竟如何洗这个脑的?这洗的也太成功了。 默语说:“死士就是这样的,在他们的概念里没有失败二字,一个任务要么成功,要么就是死亡。死士绝对不会允许自己落入敌人之手,给对方机会折磨自己,同时也是保证了不给自己叛变的机会,不
给自己的主子增添心惊胆颤的负担。所以真正的有势人家都会养死士,而不是像我们这种暗哨或暗卫。”
她说着低下了头,对自己曾经的背叛感到了羞愧。但却并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只有跟着白鹤染,人生才像人生,日子才有滋有味。
“罢了,死就死了吧!”白鹤染看着这一地的尸体,颇有些惋惜,“但凡有一个活着的,我都有办法撬开他的嘴。可惜,都死了。” 她一边说一边又犯起愁来,默语受了伤,虽然她简单施了几针,但也不可能立即就好。迎春是个不会功夫的丫头,打打杂行,太重的体力活就做不得。眼下十具尸体等着处理,到了用人的时刻才又懊
恼可用的人手实在不多,连个挖坑的都没有。
无奈之下只得告诉默语和迎春:“你俩辛苦点儿,去找辆板车,将这些尸体都送到府尹衙门去,让韩大人去处理,顺便也请他给个方向,这些人究竟是哪边派来的。”
默语和迎春赶紧去办事了,迎春还叫了个小丫头起来给她准备沐浴的水。
终于泡进水桶里时,白鹤染想起白天君灵犀去砸叶府,结果砸废了郭家小将军的事。
那些人该不会是郭家派来的吧?一直藏在深处未动的郭家,会选择这个时机下场参战吗?可又为何第一战就选中了她?还是说,除了她之外,今夜还有其它人遇袭? 暴雨夜,遇袭的却只有白鹤染一个。无论是嫡公主还是四皇子和九皇子,都安安静静地睡了一夜,没有被任何人打扰。对方就只选择了她一个下手,一方面恨其入骨,另一方面也是借此试探,底气十
足的白家二小姐,究竟有多大的本事。
次日晨起,迎春拿了新衣裳过来,桃红色的,很是鲜艳。
“今儿李柱成婚,小姐既然要去做主婚人就不能穿得太素气。这件衣裳打从做好了就没见穿过,今日正好应场合,小姐就穿一回吧!” 白鹤染不喜穿太艳丽的颜色,况且这件衣裳不但做得鲜艳,还十分啰嗦繁杂。虽说女孩子都喜欢这种叮叮铛铛珠子坠子随身挂着,银光闪闪的煞是好看。但她还是欣赏不起来,只觉得这衣裳更适合白
蓁蓁那样的小姑娘穿。
但迎春说得对,毕竟人家成婚,她好歹也得适应个场合。于是点了头,将衣裳穿了起来。 迎春开始给她普及关于那李柱的一些信息,“李嬷嬷的侄子名叫李柱,今年三十九岁,是个少了半条腿的残废人。但人很实在,也能吃苦耐劳,虽然身子是残的,却从来不多求于人,自己能做的事从来
都是自己做。他要娶的新娘子姓孙,名叫孙小螺,是个死了相公和公婆一家的寡妇,今年三十还不到,没有孩子。两人也算日久生情,李柱……” 话正说到这处,就听门外有慌乱的脚步声传了来,紧接着是李嬷嬷的一声哭喊——“二小姐,帮帮老奴的侄子吧!有人上门来抢亲了……”